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巡回宣贯《消保条例》 大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发布时间:2024-07-07 17:12:25 作者:佚名   来源: 湖北省消费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省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培训班暨座谈会会议精神,提高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随州市市场监管局、随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从6月28日开始,开展12315效能提升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巡回培训活动。此次培训活动结合基层人员工作繁忙的实际,采用“送课下基层”现场培训方式,既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又通过现场培训交流保证取得实效。

  6月28日,按计划到巡回培训第一站广水市市场监管局。全局机关科室相关工作人员和辖区各市场监管所所长及消费维权执法人员参加。

  此次培训首先聚焦政策法规,对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解读,增强了市场监管人员依法行政、履职尽责的意识。

  

  随州1.png

  

  培训会议针对提升12315平台工作效能、正确应对职业打假恶意索赔等技术操作进行了讲解,同时进行操作演示,促进工作人员规范、及时地进行平台作业,依照程序,运用政策法规,最大限度地帮助消费者维权,提升投诉调解成功率。

  

  随州21.png

  

  培训会议针对ODR运行机制进行深入讲解,强调了ODR平台意义,通过提升本辖区ODR企业活跃度,促进商家第一时间在线处理消费者投诉,将消费纠纷解决在源头,提升消费纠纷和解率,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企业商业信誉和诚实守信。

  

  随州图片3.png

  

  参训人员态度端正、学习认真、讨论积极,现场气氛活跃,培训取得良好效果。参与培训的广水市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讲解结合案例,深入浅出,贴合工作实际,对基层市场监管人员履职尽责、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起到良好促进作用。

  下一步,随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委员会将如期分别到曾都区、随县继续进行巡回培训活动,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原文链接:http://www.hub315.org.cn/hub315Html/sxzc/20240705/407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十堰市消费者委员会聘请20名消费维权社会调解员 下一篇:石家庄高新区市场监管领域综合合规指导手册向市场主体印发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法制网 d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