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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蓄电池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活动

发布时间:2024-06-30 01:12:59 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宏网广东6月18日电(记者 黄磊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落实广东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发挥标准提升牵引作用,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在广州组织开展蓄电池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活动。本次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相关生产和使用单位代表3500多人参加了宣贯活动。

  活动过程中,专家对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深入解读,并结合实际案例,对蓄电池产品生产和使用主要风险点、对相关主体如何提升产品质量进行具体指导。

  GB43854-2024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据介绍,该标准通过规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过程,将有效提升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本质安全水平,减少使用过程中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率,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目前,蓄电池产品生产工艺一般包括:制片、装配、化成和包装,其中化成工艺事故风险度最高,是火灾、爆炸事故防范的最重要环节。该环节主要风险点有3方面:一是软包装电池未采取闭口真空抽气化成工艺,产生烃类气体被抽真空管道排走,维持一定的真空度,极易发生燃烧事故;二是圆柱电池未采取真空措施,直接设置于铆合金属圆筒中,则有泄漏电解液和烃类气体遇高温火源起火风险;三是方形金属壳动力电池采用货架式化成方式,未采取真空措施,导致化成区域弥漫电解液和烃类气体容易发生燃烧事故。

  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蓄电池产品时要注意以下3方面:一是通过正规渠道选购相关产品。二是充电和放电:使用过程中按照制造厂商规定的充放电条件,且使用与电池或电池组相匹配的充电装置进行充电;使用过程中选取干燥、开放的环境对电池或电池组进行充放电,避免在复杂环境下充放电,如高温、高湿等,以免造成短路、腐蚀或相关保护功能失效;电池和电池组处于正常工作温度下操作,避免电池或电池组在超出制造商推荐的温度范围外工作;充电前清理电池或电池组周围环境,避免周围堆积可燃物,远离易燃易爆区域;电池或电池组设计防反接保护,若无此功能,使用时注意电池或电池组的极性。三是长期放置:若设备长时间不使用,按照制造厂商的要求进行处理;放置时清理电池或电池组周围环境,避免周围堆积可燃物,远离易燃易爆区域;对于长期贮存后的电池或电池组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时间周期及方法进行充电恢复,以获取最佳的性能。

  接下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宣贯活动,通过对重点标准解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鼓励执行更严格推荐性标准,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推动我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落地见效。

  


原文链接:http://amr.gd.gov.cn/zwdt/mtgz/content/post_44459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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