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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福州诚品盛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具体情况见附件。
针对此次发现的问题,我局已督促属地监管部门跟踪落实整改,依法依规核实处置,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附件:
1.福州诚品盛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问题清单
2.福州芬香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问题清单
3.福建省福小泉饮用水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问题清单
4.福建新之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分公司飞行检查问题清单
5.福建乐之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问题清单
6.福建省罗源县味中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问题清单
附件下载
附件1:福州诚品盛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问题清单.doc附件2:福州芬香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问题清单.doc附件3:福建省福小泉饮用水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问题清单.doc附件4:福建新之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分公司飞行检查问题清单.doc附件5:福建乐之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问题清单.doc附件6:福建省罗源县味中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问题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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