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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于 2024年3月28日对福建省晶浦轻化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监督检查依据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共检查70项,其中重点项29项,一般项41项。检查中发现问题如下:
2.3 (1)现场未见未加碘精选海盐(50kg,GB/T 5461,经洗涤、脱水、干燥、筛分、色选工艺)的自动灌装和袋装设备。(2)原料盐仓库中腌制盐、食品生产加工用盐原料为二级日晒盐,经筛分机过筛后的筛下物经传送带送入日晒盐(一级)卸盐槽,存在不同等级原料混用的情况,与准予食品生产许可时不一致。
2.4 食品添加剂存放间设置于卫生间隔壁,未严格分隔。
2.8 原料盐仓库过筛机筛网破裂;加工车间传送带纤维脱屑;碘酸钾溶液喷入管道口未采取防护措施;进料仓下方螺旋轴内部、腌制盐车间内包装间输送带及漏斗有残留盐未有效清洁。
2.11 一般作业区2kg腌制盐的外包区域与清洁作业区腌制盐车间/食品加工用盐车间的传送带与墙壁间孔洞未封闭;准清洁作业区加工车间的楼梯可通往一般作业区二楼分配系统区,未有效分隔;清洁作业区腌制盐内包装间与一般作业区码垛区物流出口未有效分隔;未设置适宜的包材、碘酸钾的物流通道。
*4.2 查看《车间投料量及成品产量入库记录表》显示,2024年1月26日生产的腌制盐使用原料盐批号为20240129Z21,时间顺序有误,生产投料记录不真实。
*6.3 查腌制盐执行标准GB2721-2015规定理化指标检验方法为GB5009.42-2016,该企业采用GB/T13025系列标准的检验方法,与标签明示的检验方法不一致。
*6.4 查原料批号为20231214的日晒盐(二级)进货查验记录显示水分含量为6.29%,仅经磁选除杂、包装制成品批号为20231218的腌制盐成品检验报告显示水分含量为7.57%,检验记录不真实。
7.1 原料盐仓库中《原料盐仓库存情况表》填写的卸盐槽中的不加碘日晒二级盐(散装)以及一区、二区、三区不加碘日晒一级盐(散装)未明确原料批次。
针对此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督促属地监管部门依法处置,跟踪落实整改,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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