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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市监发〔2024〕43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宝鸡市、铜川市市场监管局,各试点示范项目承担单位: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6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7号),我省5个项目被确定为2024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1个项目被确定为2024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项目计划执行时间原则为2年,自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为做好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项目承担单位要落实建设主体职责,将项目建设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发展规划、建立组织机构、细化责任分工,切实形成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观点,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标准来源于实践、服务于实践的工作氛围。
二、示范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创建成果,将示范项目打造成服务业标准化精品展示基地、实践验证基地、创新研究基地和宣传培训基地;在示范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与所在地政府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汇报沟通并争取支持,同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动态,每年年底报送年度报表。
三、各地市场监管局要落实服务指导职责,坚持把“用户思维、客户体验”融入服务企业全过程,强化业务指导,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困难要及时协调、矛盾要及时化解,切实为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氛围;对试点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反馈。
联系人:韩宇东,联系电话:029-86138362。
附件: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通知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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