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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国库券、基金、证券可退培训费?中消协警示:小心诈骗!

发布时间:2024-01-31 05:31:08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任震宇)1月1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发布消费警示称,凡是退款前要求先支付费用的,都是诈骗!

  去年以来,有不法分子打着有关部门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旗号,冒充中消协工作人员,利用消费者着急退钱的心理,以退还教育培训机构的课程费为由,以购买国库券、基金、证券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转账进行诈骗,导致消费者财产严重受损。该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财产安全,涉嫌犯罪。中消协曾就类似事件发布公开声明,提醒消费者防止受骗,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了相关部门。

  近期,仍有部分消费者反映上当受骗。1月19日,中消协发布消费警示:凡是退款前要求先支付费用的,都是诈骗!消费者一定要捂紧自己的“钱袋子”,警惕任何以退费为由要求再次付费购买相关产品的诈骗行为。

  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看,不法分子通常假冒中消协工作人员与消费者建立联系,诱导消费者加入相关教育培训机构退款QQ群,并下载其指定的涉嫌非法APP。这类APP往往内设群聊功能,消费者进入群聊后,不法分子要求消费者购买国库券才能退费,还有不法分子伪装成“退费用户”发布退费成功的信息。一旦消费者受骗购买国库券完成转账,不法分子便以“操作失误”为由冻结消费者APP账户,要求消费者再次进行大额转账,购买更多国库券用以解封账号。若消费者对上述环节产生怀疑,不法分子还会向消费者提供中消协官网上公开的投诉咨询电话及地址,甚至误导消费者到中消协领取退款。

  上述行为致使消费者不仅未得到应退回的培训费,反而被不法分子诈骗,遭受双重损失。中消协强烈谴责此类卑劣行径,提醒消费者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同时,呼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消费者诉求,严厉查处此类诈骗案件,形成有效震慑。

  中国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不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消费者组织是消费纠纷的调解机构,处理消费纠纷从不收取任何费用。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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