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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5个城市(县、区)承担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发布时间:2024-01-19 07:08:12 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确定广东省珠海市等4个城市、广州市番禺区等11个县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和县区。试点示范时限自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

  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是落实知识产权纲要、规划的关键环节,是促进区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有力手段。近年来,广东高度重视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加强部省共建,开展局市共建,构建了国家、省、市、县联动和全区域行动工作机制,有效形成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工作合力。目前累计有36个地市、县区和8个园区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通过试点示范,有力促进了广东知识产权工作全面提升。

  2023年,广东承办“第13届中国商标品牌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技术与创新中心(TISC)国际交流研讨会”等国家级重大活动,举办“知交会”“湾高赛”“湾商赛”“粤创赛”等省级重大活动20余场次,8个地市或机构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窗口或网点,10余项举措在全国或全省推广,全省全省高价值发明专利、有效注册商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均居全国首位,16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发明专利授权量全国第一,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连续10年位居全国首位,广州-深圳-香港”集群继续稳居全球科技集群第二位,全省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达2190亿元,同比增长125.7%,超额实现“倍增”目标,有力推动全省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

  下一步,广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助力新型工业化,聚焦服务“百千万工程”,聚焦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以新一轮知识产权强国试点示范工作为契机,聚焦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共建,加大实施专利保护转化运用行动,不断构建知识产权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体系,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持续办好知识产权“三赛二会一节”品牌活动,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中作出知识产权新贡献。

  

  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和县区广东省名单

  (试点示范期: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

  类型

  名称

  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示范城市

  珠海市

  东莞市

  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试点城市

  汕头市

  江门市

  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示范县

  广州市番禺区

  深圳市龙岗区

  佛山市南海区

  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试点县

  广州市海珠区

  广州市白云区

  深圳市光明区

  佛山市禅城区

  佛山市三水区

  江门市蓬江区

  江门市新会区(地理标志类)

  肇庆市怀集县(地理标志类)

  


原文链接:http://amr.gd.gov.cn/zwdt/xwfbt/content/post_4335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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