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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湾区认证”首批项目公布仪式在深圳举行,粤港澳三方共同公布了15项“湾区认证”项目,“湾区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运行,“湾区认证”标志正式启用。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蒲淳出席活动。
“湾区认证”是在市场监管总局和粤港澳有关部门指导下,三地认证机构等经营主体,基于粤港澳大湾区共通执行标准,以粤港澳大湾区认证联盟形式开展的高端品质自愿性认证。经过深度调研、科学论证,三地认证机构等经营主体在工业消费品、农食产品和服务业等领域,共同开发了“湾区认证”首批15个项目。
一是突出粤港澳共商、共建、共享。粤港澳三地认证机构等经营主体共同组建粤港澳大湾区认证联盟,成立广东粤港澳大湾区认证促进中心,共同组织开展认证项目研发并推动实施。“湾区认证”所有项目依据标准的相关技术指标满足三地市场准入要求,能够实现“一次认证,三地通行”。
二是突出体现民生导向。“湾区认证”秉承“绿色湾区、智慧湾区、健康湾区、源产湾区、品尚湾区”五大理念,首批项目覆盖衣、食、住、用等日常需要,满足老人、儿童等不同群体的特殊需求,致力支持地道特色传承及科技创新,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健康的消费观念,助力大湾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三是突出高端品质引领。“湾区认证”积极回应市场消费关切,用严谨科学的认证手段保障社会公众对高品质的追求得到有效满足。比如,“草莓”项目的认证规则要求种植过程中不喷施“膨大剂”,不添加甜味剂。“低蓝光”认证项目要求光生物安全风险等级评价至少比IEC国际标准要求高20%。通过对风险和隐忧做“减法”,为安全和品质做“加法”,将“湾区认证”打造成为消费者“优选”“盲选”的可信赖质量标志。
四是突出质量认证公信力。“湾区认证”创新制度建设,引入质量信息公示、承诺赔付和销售商首负责任三项制度。通过实行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将质量安全信息和高端品质符合性信息,通过二维码向公众公示,让“质量看得见”,解决市场交易质量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实行承诺赔付制度,获证产品达不到“湾区认证”承诺品质要求的,将给予消费者高于法定标准的赔付,压实各环节主体责任。通过实行销售商首负责任制度,由销售商先行赔付消费者,再向认证过错方进行追偿,便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切实提高“湾区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下一步,粤港澳三地将强化“湾区认证”政策支持,拓展“湾区认证”采信推广场景,以高品质助推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为增进湾区民生福祉和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
附件
“湾区认证”首批项目清单
湾区认证标志:
湾区认证公共服务平台:https://gbacc.cv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