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国家食品安全 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座谈会(视频)

发布时间:2023-11-18 14:37:34 作者:佚名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9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协调司)组织召开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座谈会(视频),交流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有关标准要求,部署近期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相关重点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办有关同志以视频形式参加会议,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相关司局有关同志现场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十大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内容,各地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建工作部署要求,把创建工作作为夯实基础、推动工作、示范创新、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的重要抓手,推动本地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原文链接:https://www.samr.gov.cn/spxts/gzdt/art/2023/art_e577cc0442f9438a83beeca217f4272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国务院食安办约谈河北省唐山市 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下一篇:食品安全协调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工作培训班在深圳举办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法制网 d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