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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天津市将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作为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形成“全市一盘棋”,着力推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有效落实。
一是以制度建设为“纲”,推动“两个责任”法治化。坚持以“地方立法赋权赋责”,《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法规层面确立“两个责任”体系,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制定岗位职责。结合地方监管实际,制定《天津市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固定制售摊贩(小餐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个体工商户)及其他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细化对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包保督导的程序、项目和要求。
二是以分类处置为“尺”,狠抓督导问题“闭环管理”。制定实施《关于提升包保督导工作质量建立闭环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包保干部动态调整、包保主体动态更新、督导问题分类处置、监管条线指导督促、三方责任贯通协同等制度机制。制定《天津市包保督导发现问题分类处置工作意见》,明确立整立改的9种情形、通报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的10种情形和立即到场查处的4种情形。制定《天津市包保主体动态更新机制》《天津市包保干部动态调整制度》,加强监管干部与包保干部的“1+N”信息交流,强化包保督导与日常监管的验证比对,确保包保督导能落地、有实效。
三是以个性化日管控案例为“引”,促深度“嵌入融合”。针对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脱离企业经营实际的问题,市“两个责任”工作专班会同相关区局深入食品生产企业、连锁超市、校外配餐单位、特殊食品企业开展调研,结合不同主体业态的差异化特点,指导企业找准风险点,编制《〈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典型示例汇编》2期,遴选不同业态深度“嵌入融合”的个性化“日管控”优秀案例21家,推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日、周、月”制度的实质要求,督促企业结合实际精准防控风险,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以社会共治为“基”,深化“两个责任”见行见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15个单位和15名包保干部被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市2.12万名包保干部参加天津市食品安全技能大比武活动,切实提升包保干部的能力水平。全市158名厅局级领导干部带头包保,全市20.3万户在产在营食品主体、2.3万名包保干部数据汇聚总局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督导覆盖率达100%,发现并及时整改问题11.4万个,以包保问题为线索查办案件379起,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