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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上午,长江中游三省市场监管协同发展座谈会暨签约仪式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湖北省副省长盛阅春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西、湖北、湖南三省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参加会议,推进长江中游三省协同发展联合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这是三省市场监管区域协作的开篇之作。 会议指出,此次江西、湖北、湖南三省市场监管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和多个专项协议,既是贯彻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有力行动,也是三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务实合作、共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内在要求。会议表示,三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创新区域合作新模式,探索区域合作新经验,合力为三省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会上,湖北、江西、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共同签署《长江中游三省市场监管协同发展合作备忘录》。《备忘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建立跨区域市场监管合作机制,重点探索营商环境共建、质量品牌提升共促、数据信息共享、市场秩序共治、执法办案协同、应急处置协作等六大合作机制,共同营造便利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合作内容围绕开展制度规则联建、质量基础联通、监管执法联动、市场秩序联管,推进市场监管制度规则统一、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监管公平统一、执法规范统一的“四联、四统一”探索,在推进准入退出重点改革,共优区域营商环境;推进监管协同联动,共护区域市场秩序;推进竞争审查合作,共治区域不当竞争行为;推进安全监管协同,共守区域安全底线;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共建区域放心消费环境;推进行政执法联动,共享区域数字执法成果;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互通互认,共强区域质量技术支撑等七个方面,共同推进三省市场监管协同发展。围绕推进《备忘录》各项任务落实,三省市场监管部门先期启动执法协作、投诉举报处置、消费维权、认证监管、餐饮服务、计量、标准、毗邻地区“双随机、一公开”等8个方面的协同发展先行先试,加快专项领域和城市区域的有效突破,逐渐完善“1+N+X”高质量协同发展合作体系。 三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建立《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工作机制由三省市场监管协同发展主要领导座谈会、专项领域合作推进会和联合办公室组成,明确主要领导座谈会召开频次、出席人员、相关职责,以及专项推进会召开要求、出席人员、相关职责和联合办公室组成要求、具体职责等内容。该工作机制为三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常态化区域协作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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