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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醒:“双十一”购物要理性

发布时间:2023-11-16 08:42:21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随着“双11”的临近,网购市场又将迎来消费狂潮。嵊州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网上购物需理性,勿被折扣迷了眼。

  一、选择正规电商平台

  尽量避免“朋友圈”“购物群”等交易方式。建议广大消费者选择信誉度高、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交易规则完善的平台网站、电商直播平台进行购物和消费。特别是要看是否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

  二、悉知规则防陷阱

  建议广大消费者注意四点:一是在购物前,充分了解促销规则及政策的时间、方式、范围等细则;二是提前对所选消费品进行价格关注,尽量前后对比、货比三家;三是注意仔细辨别商家的交易量及好评信息,不要被价格低廉商品迷惑;四是留存促销活动截图、聊天记录、广告宣传页面等,便于产生纠纷时进行维权。

  三、理性消费不盲购

  建议广大消费者面对各种形式的宣传促销,保持冷静、克制冲动,不要盲目跟风,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消费需求,提前列好购物清单,明确购物目标,按需消费。特别是对化妆品、粮油调料等限期使用的商品,量入为出,谨慎囤货,防止所购商品未拆封就已经过期,造成自身财产损失和社会资源的浪费。

  四、保护个人信息防风险

  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支付时应尽量做到五个“不随意”:一是付款时,不随意汇款至私人账户。二是不随意点击网页、软件中的不明链接和二维码进行交易。三是不随意领取红包及促销短信链接。四是不随意填写或告知他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五是在销毁带有个人信息的资料单据,不随意丢弃和不当使用。

  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应注意保留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当发生消费纠纷时,应积极与商家进行协商,依法提出合理诉求,协商不一致时,可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电话,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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