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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场监管标准〔2023〕30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征集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联〔2023〕52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组织征集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程序
(一)申报单位申报:试点项目申请由试点单位自愿提出,按照要求填写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申报书》和《实施方案》(见附件)报送至所在辖区的区市场监管局。
(二)申请受理和初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的试点项目的申报,并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通知》要求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申报书》、《实施方案》等材料进行初审。
(三)择优推荐: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按照择优推荐原则,确定我市试点备选项目后,按要求分别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好本辖区区域内试点项目的征集、初审工作。对项目后续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完成试点任务及考核、可推广或借鉴性等进行评估。
(二)申报试点的单位试点项目要内容清晰、目标明确、保障措施有力。
(三)请各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3年11月1日前,将推荐函、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委(每个申报材料对应一个光盘)。
联系人及电话:市市场监管委标准化处 何梅2718206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处 赵鹏83608034
材料报送地址: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地址:天津市解放北路34号),联系人:曹艳;联系电话:27113030
附件:1.国标委联〔2023〕52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征集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造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2.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申报书》和《实
施方案》
市市场监管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1国标委联〔2023〕52号.pdf附件2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申报书.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