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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杭州亚运会的重要指示精神,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和氛围,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下发《关于开展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3年8月至10月联合开展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通知》共包含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聚焦重点,加强快速立体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相关特殊标志、外观设计或者其他专利等有关知识产权加快审批,及时依法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浙江省设立亚运特殊标志许可合同备案窗口,实现被许可人的“快保护”。
二是集中整治,严打侵权违法行为。在8月至10月,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重点商品的检查,各级海关部门严厉查处进出口环节涉亚运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各级网信部门对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网上侵权违法信息、账号,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公安机关依法加强对侵犯亚运知识产权涉嫌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
三是加强协同,建立完善保护工作体系。加强网络监测、市场巡查和执法协作,建立工作台账,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案件信息移交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置案件线索,涉及执法办案、侵权判定的疑难复杂问题依法依规层报上级相关部门出具指导意见并快速处置。
四是广泛宣传,提升全社会保护意识。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亚运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加大对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赞助企业、特许企业的宣传和引导,加大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引导媒体宣传报道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活动,及时发布典型案例,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亚运知识产权保护。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部署,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石家庄海关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对深入开展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主要内容如下:
一、摸清底数,精准保护。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实行信息共享机制,对相关内容动态调整,并与相关部门及时推送、实时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规定,防范未经授权擅自制造、销售特殊标志或将其用于商业活动的行为,依法精准保护有关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特殊标志、外观设计、注册商标等各类型知识产权。
二、聚焦重点,强化整治。聚焦8月至10月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强化食品、日用品、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商品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电商平台所在地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标志保护,依法从严处置侵犯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相关专利的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授权将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冠军姓名和相关元素等进行商标恶意抢注,或开展商业活动引人误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海关部门严格把好国门出入关,依法严厉查处进出口环节涉亚运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网信部门对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网上侵权违法信息、账号,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公安机关依法加强对侵犯亚运知识产权涉嫌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重拳出击、震慑到位,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
三、共建共治,提高实效。跨区域和跨部门加强执法协作,建立案件线索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对发现的侵权线索快速反应,应查尽查、快查快办、处理到位。畅通社会投诉渠道,对相关诉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格局,切实提升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实效。(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提供)
相关链接: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网信办 公安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