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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9月12日,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生姜、荷兰豆、黄豆芽、绿豆芽。
据介绍,近期,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1类产品8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一、东方四更进顺百货商行(地址:东方市四更镇四更中心大道28号)销售的生姜(生产日期/批号:2023-06-28),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方板桥陈敬带蔬菜摊(地址:东方市板桥镇板桥农贸市场第一行6号摊)销售的荷兰豆(生产日期/批号:2023-06-29),检验项目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东方板桥陈敬群蔬菜摊位(地址:东方市板桥镇板桥农贸市场菜区第四行3号4号)销售的黄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23-06-30),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东方板桥丽美蔬菜摊位(地址:东方市板桥镇农贸市场菜区第二行43号)销售的黄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23-06-29),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东方板桥陈敬群蔬菜摊位(地址:东方市板桥镇板桥农贸市场菜区第四行3号4号)销售的绿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23-06-30),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东方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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