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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市监发〔2023〕51号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处(室、局),省质检院、省特检院:
现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8日
附件: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67/2023/8/22/ebee79b4e9964905bb2ac05617961b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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