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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食药安办发〔2023〕15号
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3年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安排,经各县(区)人民政府自愿申请、相关市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食药安办)初审和推荐,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推荐的申报县(区)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条件进行复核,现将符合2023年申报创建条件的县(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市食药安办按照《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验收细则(2022年版)》相关要求,加强工作指导和日常管理,推动创建县(区)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广泛参与,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023年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名单
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附件
2023年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名单
西安市:莲湖区、高陵区
宝鸡市:凤县、麟游县
咸阳市:武功县、淳化县
铜川市:王益区
渭南市:合阳县
延安市:宝塔区、安塞区
榆林市:靖边县
汉中市:汉台区、宁强县
安康市:汉滨区、宁陕县
商洛市:商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