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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忠,男,1962年1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吉林省抚松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副县长;抚松县委副书记、县长;白山市江源区委书记;白山市委常委、秘书长,江源区委书记;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22年7月,李宇忠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吉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3年1月,李宇忠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2年7月,李宇忠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这对于刚刚退休,本应在家颐养天年、乐享天伦的李宇忠来说,内心的悔恨可想而知。曾经,李宇忠被很多人羡慕,但他却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忘却了初心,因物欲蒙蔽双眼,为私利破坏规矩,使自己的人生轨迹从此改写,留下惨痛的教训。
执念于房,欲望闸门由此打开
1984年,李宇忠参加工作第三年,就遇到了一个难题——想结婚但没有婚房。无奈之下,其岳父只得将李宇忠妻姐家装煤和烧柴的简易棚子腾出三分之二,改建了一间十七八平方米的小平房作为婚房。岳父找木匠做了两件家具,李宇忠家里送来一辆自行车、一台电视机,一个新的家庭就这样组建起来。住简易房、寄人篱下的经历,成了他心中永久的痛,让老婆、孩子住上大房子,成为李宇忠的执念。
1986年,李宇忠所在的林业局盖职工住宅楼,他分到一套50多平方米的住房,夫妻二人心满意足地搬进了新家。1991年,李宇忠被任命为浑江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队长,成为当时该市林业系统下属单位最年轻的“一把手”。看到许多同级“一把手”都陆续开始换房子,他也蠢蠢欲动。李宇忠看好一套三室一厅85平方米的房子,当时售价为12万元,可手中的钱不够。为了达成心愿,李宇忠让妻子说服岳父,把老两口住的70多平方米房子卖掉,帮他买下这套住房,而岳父母则搬到李宇忠原来的住处。2005年,时任抚松县常务副县长的李宇忠,又嫌房子太小、客厅间距太窄,在白山市买下一套160多平方米的住宅。
“随着职务的提升,我对换大房子的欲望也随之膨胀,但工资收入却远远无法满足我的需求,于是就把手伸向了企业老板。”李宇忠忏悔道。2006年6月,抚松县一位建筑公司老板陈某某在李宇忠亲戚的引荐下到他家中拜访,临走时扔下一个装有10万元钱的纸袋。“那时很纠结,马上就要当县长了,千万不能因小失大。最后还是贪欲占了上风,通过亲戚送的钱应该很安全,于是就说服自己,收下了人生第一笔巨额贿赂。”事后,李宇忠为陈某某联系了抚松县两个乡镇养老院项目,并再次收受陈某某20万元好处费。
2013年,李宇忠被提拔为白山市委常委、秘书长。此时的李宇忠不仅仕途上迈进了一大步,随之而来对住大房子的渴望也愈加强烈。160平方米的住宅已经满足不了他的需求,他觉得楼层高、没有电梯和天然气,生活不方便,就又动了换房的念头。2016年,李宇忠买下了一套260平方米跃层楼房,装修过程中听人说这房子“风水”不好、结构不合理,就卖掉跃层买下了一家公司开发的别墅。后来,李宇忠担心别墅太张扬,又把别墅卖掉,买下一套236平方米的大平层。“超出正常生活的过高需求,单靠工资是无法满足的,需要更多钱来实现,而这些钱从哪儿来,只能源源不断地收取不义之财。”李宇忠悔恨道。
人心不足蛇吞象。李宇忠被自己小房换大房的欲望心魔所控,一步一步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由风及腐,贪口大开敛财千余万
白山地区乡土气息浓厚,人情往来风气较重。“我刚成家时家里条件差,每年过年的人情往来,对我来说都是一种沉重的负担。”李宇忠说,为了攒够过年的钱,他甚至采取零存整取的方式提前准备,每月固定存下一笔钱,如果当月花超了,就是借钱也要把这部分钱存上,过年时再一次性取出,用于看望单位领导、家中老人等。这种窘况,直到李宇忠当上浑江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队长后才有所缓解。那时,逢年过节也会有下属到他家中看望,并送来一些礼品。“我当时觉得下级看望上级就是正常的礼尚往来,不收不利于开展工作。”李宇忠这样认为。
1997年11月,李宇忠任抚松县副县长。逢年过节经常有分管部门或乡镇的领导干部给他送来礼金,平时有人找他办事也会送上一些感谢费。随着职务提升和岗位变化,李宇忠逢年过节收受的礼金也水涨船高,由当副县长时的三五千元,到常务副县长时的五千至一万元不等,数额看起来都不大,但积少成多,逐渐让他感受到了权力带来的“满足感”。
对收受礼金习以为常的李宇忠来说,商人抛出的“诱饵”更是难以拒绝。2006年12月,李宇忠当选抚松县县长,当地某铁矿老板赵某某,第一时间赶来为其设宴祝贺。酒桌上,李宇忠被赵某某的豪气感动,也被他的奉承话搞昏了头、乱了分寸,一顿饭就吃出了“感情”、处成了“朋友”。次日,赵某某来到李宇忠办公室,求他帮忙协调其铁矿被停产处罚一事,李宇忠和主管部门打个招呼就把事解决了。事后,赵某某送给李宇忠30万元表示感谢。此后十多年时间里,两人一直保持联系,有机会就聚到一起吃喝。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李宇忠对赵某某有求必应,无论涉及铁矿和周边企业间纠纷、还是政府部门办手续等问题,李宇忠都会帮他出面协调解决。2007年至2022年,李宇忠先后八次收受赵某某贿赂共计76万元人民币、5万美元和10万港币。李宇忠忏悔道:“从开始几千元的人情往来、年节收礼,到为老板办事收取几万元到上百万元感谢费,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有顾虑地收到来者不拒,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不知不觉陷入腐败的泥潭。”经查,2006年至2022年,李宇忠利用春节等节日及其女儿结婚时机,违规收受他人所送礼金78次共计104.5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41次共计1411.36万元。
欲不可纵,渐不可长。纵观李宇忠的堕落轨迹,其实就是一个温水煮青蛙的过程。李宇忠犹如那只水中的青蛙,贪恋温水舒适,水温慢慢升高却浑然不觉,等到想跳出来时,却为时已晚。
善于伪装,表面为公实则谋私
江源区距离白山市主城区仅有十几公里,“区里干部市里住”现象比较突出,当地干部对江源区归属感不强。为改变这种现状,刚任区委书记不久的李宇忠决定采取建机关干部团购楼方式,把住在主城区的机关干部,动员回江源区居住。同时,他还筹划建设松花石文化市场,吸引外地商户前来投资。这两个项目推出后,引起许多商人老板的关注,但更多人看好的是利润大、风险低的团购楼项目,而松花石文化市场项目因投资大、风险高并不被看好。
就在此时,老熟人周某某找到李宇忠,想要承揽团购楼项目。“我觉得把这个项目给他,既能收好处又能给熟人面子。”李宇忠考虑到这个项目竞争激烈,单独走招投标程序,周某某未必能中标。为达成所愿,李宇忠在区委常委会上研究项目推进时,巧妙地提出“肥瘦搭配”方式,将风险低的团购楼项目和风险高的松花石文化市场项目捆绑在一起,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把项目交给周某某。而实际上,松花石文化市场项目,李宇忠和周某某事先已共同考察过,其风险远远低于他人预估。2010年6月,周某某为感谢李宇忠的帮助,送给其一套位于大连市的价值140万元的临海住宅。
李宇忠创造出来的所谓“肥瘦搭配”,表面上看是为公,给政府减轻负担,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实则是假公济私,“师出有名”地把项目交给利益关系人,进而借机敛财。2010年4月,煤老板彭某某找到李宇忠,想在江源区公安局后挨着老市场的空地盖职工家属楼。为将这块地合理批给彭某某,李宇忠以改造老市场为由,将职工家属楼和改造老市场项目捆绑在一起,交给彭某某。事后,彭某某送给李宇忠30万元感谢费。
再好的伪装也终究是伪装,标榜的形象如何正面,也掩盖不了其背地里权钱交易的丑恶勾当。李宇忠像“变色龙”一样,搞人前一套人后一套的“变脸”戏法,无疑是以纸包火,最终只能是引火烧身。
霸道强势,视规矩为“稻草人”
“你谈一下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的理解。”“这个,我不太清楚……”作为一名正厅级领导干部,有着多年党政“一把手”任职经历,李宇忠竟然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内容是什么都不知道,着实让办案人员大跌眼镜。“他特权思想严重,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经常违反议事程序做决策。”办案人员说。
2008年12月,李宇忠被任命为白山市江源区委书记。组织的重用让他更加自负,内心滋长了更多的看不上、看不惯、看不起,随之而来的是性格急躁、听不进别人意见,颐指气使、官气十足。2022年8月,办案人员在对江源区部分干部进行调研谈话时,绝大多数人都评价他霸道强势,批评人不留情面、不分场合、不论级别,因为一件小事训斥下属十几分钟是常有的事。他开会时常说“我安排的事你落实好就行了”,根本不给别人说话的机会。
李宇忠把规矩视为“稻草人”,无视民主集中制,工程项目、招商引资等重大事项,基本上都由他一人决定。2010年,在区委常委会上研究某建设用地时,李宇忠擅自改变上届班子关于该地块用途的决定,力排众议将该土地交给利益关系人周某某开发。2011年6月,有两家具备资质的企业竞争江源区某天然气项目,副区长请示区委作出决定。在此期间,其中一家企业老板王某某约李宇忠见面,想让其帮助协调该项目,并送给他200万元好处费。“这一出手就把我拿下了”,李宇忠这样描述自己当时的感受。最终,在李宇忠的帮助下,王某某顺利承揽了该项目。“现在反省,个人权力凌驾于制度之上、个人利益高悬于公平之上,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还践踏了制度权威,最终坑害了自己。”李宇忠忏悔道。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透过李宇忠腐败变质的轨迹不难发现,思想上滑坡、精神上蜕化,必然导致认识上模糊、行动上偏离,最终在金钱和欲望面前彻底迷失。李宇忠很少参加组织学习,即使参加也是走过场,就连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材料都是由他人代笔,应付了事。“不学习后患无穷,我不按规矩程序办事,随意拍板安排工作,纪法意识、责任意识淡薄,违纪违法还不警觉、不注意,这跟我不学习有很大关系。”李宇忠忏悔道。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轻狂自大的李宇忠,视党纪国法为“纸老虎”,一次次突破底线、超越红线、触碰高压线,最终只能自食其果。
心存侥幸,妄图欺瞒组织蒙混过关
2010年6月,李宇忠非法收受周某某所送100余万元人民币用于购买房产,其中90万元系周某某通过银行转账至李宇忠妻弟安某名下的银行卡。事后,李宇忠担心这90万元有银行流水痕迹,遂指使安某向周某某出具一张90万元的借据,并与周某某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商定如果组织调查该套房产,就以周某某借给安某钱款购买房产予以应对。
2017年8月,白山市委原书记李伟被立案审查调查,李宇忠感觉自己可能会受到牵连。有着30多年党龄的李宇忠,第一时间选择的不是主动交代问题,而是处心积虑地对抗组织审查调查。他找到周某某,约定一旦组织调查,不要交代两人之间存在经济往来的事实,在得到周某某拍胸脯保证没问题后,才放下心来。
2015年以来,多次有群众举报反映李宇忠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组织在处置这些问题线索时,李宇忠心存侥幸,没有自警自省、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错过了组织挽救的最佳时机。“其实每次被谈话时我都很紧张,但同时侥幸心理作祟觉得商人老板都挺靠谱,不会主动说出去。”李宇忠忏悔道。现在看来,李宇忠哪怕抓住一次组织挽救的机会,及时悬崖勒马向组织说明问题,也不至于错上加错。
李宇忠之所以侥幸心理这么重,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自认为收受贿赂手段高明、方法隐蔽、组织难以发现。为了隐匿财产,李宇忠把多套房产、存款落在自己父母、岳母及其他亲属名下,以为这样就能规避组织调查。此外,李宇忠明知领导干部在企业投资入股是违纪行为,也知道相关企业无论是分红还是支付利息,都是变相给他送钱,但为了收取高额利息,他还是铤而走险。2014年,李宇忠将收受的180万元现金放在江源区某企业老板朱某某处投资放贷,直到2020年总计获利240余万元。李宇忠认为这钱是以他人名义在企业登记,知情人少、安全系数高。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李宇忠一门心思耍小聪明欺瞒组织,最终只能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被留置期间,他深有感触地说:“老板支付高额利息给我,表面上是和我拉近关系增进感情,实际上是通过这种方式,把我和他们牢牢地捆在一起。”
不虑于微,始贻于大;不防于小,终亏大德。面对组织的教育挽救,李宇忠始终心存侥幸,积小错成大错、把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这种行为像极了得过且过的“寒号鸟”,只顾眼前的享乐,最终下场悲惨。(田崇杰 孙继惠)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