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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消保委发布“五一”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3-04-22 17:39:25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五一”小长假将至,一波旅游、购物、餐饮消费小高峰即将到来,结合近期市场消费热点及节假日特点,湖州市消保委发布“五一”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消费安全意识,科学、理性、健康消费。

  

  安全出游不盲目

  

  时值旅游高峰,长途游玩在选择旅行社和套餐产品时,要综合考虑旅行社的信誉、服务和管理水平等因素,认真签订旅游合同;短途自驾要注意及时关注高速公路通行情况,做好攻略、合理安排、规划出行。去往景区可以提前掌握一些观光车、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小常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理性购物不冲动

  

  五一前后,商场“打折促销”、“买一送一”、“清仓返券”等营销手段应接不暇,消费者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根据个人的实际需要进行理性消费,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详细了解产品说明书、销售授权证、合格证、“三包”期限等相关信息,尤其食品要注意生产日期、保质期限,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文明就餐不浪费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容易导致食物变质,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外出就餐、网络订餐一定要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选择证照齐全、干净卫生、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倡导使用公勺公筷,鼓励剩菜剩饭打包,杜绝餐饮浪费,厉行节约,养成节约文明消费习惯,践行文明餐桌新风尚。

  

  预付消费不踩坑

  

  许多商家会推出办理预付卡、储值卡的各种优惠活动来吸引顾客,消费者在选择办理预付费业务时,要明确预付式消费存在一定的风险,尽量提前考察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对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等细节要了解清楚,最好签订书面合同,使自己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凭证票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应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请及时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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