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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铁拳”行动成果及2023年“铁拳”行动部署情况,以下为文字实录: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耿欣: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专题新闻发布会。
自2022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拳出击、集成作战、打出声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今年,总局将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我们今天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一级巡视员王松林先生,请他通报2022年“铁拳”行动成果及2023年“铁拳”行动部署情况。我们还邀请到价监竞争局一级巡视员杨洪丰先生,广告监管司副司长骆岚女士,特种设备局副局长张宏伟先生,请他们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王松林一级巡视员介绍有关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一级巡视员王松林:各位媒体朋友,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铁拳”行动的关心和支持。我向大家介绍一下2022年“铁拳”行动开展的总体情况。去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充分发挥执法办案的集成效应,针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见效”,形成以点带面、以案释法、打宣结合、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有力保障了民生福祉。
一是突出民生导向,“铁拳”行动精准发力。总局印发2022年“铁拳”行动方案,将8类违法行为作为打击重点,涵盖食品非法添加、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广告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找准“自选动作”,紧紧围绕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定97类重点打击违法行为。2022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民生领域违法案件20.6万件,移送公安机关3554件,办案力度持续加大。从案件类型看,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类案件数量排在前三位,分别达1.4万余件、6500余件、4600余件。对这些案件的严厉查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环境,呵护了老年人的“钱袋子”。
二是上下协调联动,办案效能明显提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完善“铁拳”行动统筹协调机制,积极构建上下协同、区域联动、高效运转的市场监管执法指挥调度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效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能力。去年,总局抽调上海、福建、江苏、浙江、江西、陕西等省市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查办了生产经营掺杂掺假食用植物油系列案,规范了食用油行业秩序。内蒙古查处货值达3.66亿元的生产销售伪劣车用柴油案。福建查处生产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食品案,涉案金额6000多万元。广西查处案值近1.1亿元的特大制售假冒电子烟案。江苏研究破解“鬼秤”难题,查处136家使用作弊功能电子秤的经营户,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定期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起到了震慑违法者、教育经营者、保护消费者的良好效果。总局和各省局向社会曝光典型案件310批、2277件,召开新闻发布会42场。总局精选了78件典型案件,进行分析点评并向社会公开。河北开展“铁拳”行动罚没物品集中统一销毁活动,销毁罚没物品10大类110余吨。浙江在“六一”儿童节前夕发布《十大危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分析报告》,配套解读23个典型案例。上海开发运行微信小程序“包装有度”,指引公众简易判断和抵制过度包装。陕西开展“食品安全你我同查”视频直播 46期,抖音、快手浏览量达4.7亿次。这些贴近民生的宣传活动唤起了社会公众对“铁拳”行动的关注,也让他们在参与过程中增长了识假防骗知识。
四是加强机制建设,执法保障更加有力。总局指导各地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优势,运用多种法律手段,提高对违法行为的打击效能。各地将“铁拳”行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固化,执法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重庆对全市“铁拳”行动案件实行“五统一”,构建“市呼区应、上下联动”的大执法格局。山东出台加强和规范全省执法办案工作指导意见,理顺三级办案职责,压实三级主体责任。辽宁出台案件线索管理、案件督办、执法责任倒查追究等管理办法,促进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安徽将“铁拳”行动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强化约谈督促,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湖南将“铁拳”行动纳入专项督导,深入市州排查潜在风险隐患,减少和防范危害发生。
以上是2022年“铁拳”行动开展的总体情况。今年2月,总局印发2023年“铁拳”行动方案,召开了部署会。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都制定了“铁拳”行动方案,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截至目前,各地已报送典型案例738件。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中以保障民生为导向,刚柔并济、惩防并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选取了部分典型案例,涉及食品、农资、特种设备以及广告、网络购物、知识产权等领域,今天向社会公布。今天也是“铁拳”行动“集中曝光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与总局同步,向社会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希望媒体朋友继续支持关注“铁拳”行动,积极宣传报道,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谢谢大家!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耿欣:谢谢王松林先生。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铁拳”行动开展以来,社会影响持续扩大。我想问一下,对于今年“铁拳”行动的打击重点有什么考虑,将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行动实效?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一级巡视员王松林:您提的这个问题,我想也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这正是开展“铁拳”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铁拳”行动就是要重拳打击群众身边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努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今年2月16日,总局印发了2023年“铁拳”行动方案,明确了重点打击的8类违法行为,分别是: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假冒伪劣化肥、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和使用未登记电梯、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行为。大家知道,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无小事,食品非法添加一直是“铁拳”行动的打击重点;化肥是粮食的粮食,直接关系到农民朋友的生产安全;特种设备更是与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还有虚假违法广告、刷单炒信、“傍名人”“搭便车”等,都是消费者深恶痛绝、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经过综合研判分析,将上述违法行为作为今年“铁拳”行动的打击重点。考虑到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的原则,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调整确定案件查办重点,通过“小切口”贴近“大民生”。
为保障“铁拳”行动深入开展,将重点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加强法治保障。坚持以法治的思维和手段破解执法办案难题。通过实地调研、督查督办、案卷评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案件查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基层综合运用多种法律手段,对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准确定性处罚。对于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毫不手软;对于情节轻微、危害较小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首违不罚、轻违免罚,广泛运用处罚、教育、告诫、约谈等方式,保障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强化技术支撑。注重运用智慧监管手段为执法办案赋能,充分发挥在线索摸排、数据分析、调查取证等方面的作用。今年将启动“数字+执法”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的应用,加强执法数据实时归集、线索科学分析、数据有效利用,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高效精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三是完善长效机制。“铁拳”行动开展以来,各地积极探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下一步将总结推广这些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特别是完善网络环境下调查取证制度,加快构建线上线下结合、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全链条执法机制,强化全链条执法、源头打击,持续提高执法办案效能,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光明日报记者:“刷单炒信”是近年来网络不正当竞争焦点难点问题,社会高度关注、群众普遍关切。当前“刷单炒信”行为有哪些危害?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刷单炒信”行为方面有哪些举措?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一级巡视员杨洪丰:当前在不少领域存在“刷单炒信”行为,呈现出组织化、规模化、职业化、隐蔽化等特点。“刷单炒信”和帮助“刷单炒信”行为社会危害性严重。一是严重损害消费者“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刷单行为各环节成本支出最终也会由消费者变相承担。二是侵犯同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不利于网络生态健康持续发展。三是严重践踏诚实信用商业道德,破坏社会诚信体系。四是制约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影响海外市场开拓。
市场监管总局连续多年部署全国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刷单炒信”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力净化市场竞争环境,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一是完善法律制度。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对规制“刷单炒信”行为予以补充完善。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交易信息”“经营数据”“资格资质”等相关信息作虚假宣传,明确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评论等方式,帮助虚假宣传。二是加强监管执法。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对“刷单炒信”保持高压态势,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全国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全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9069件,罚没金额6.2亿元。其中“刷单炒信”案件738件,罚没金额约4868万元。三是强化以案释法。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通过官网公布了两批共20个“刷单炒信”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又公布一批医美领域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典型案例,通过采取“法律点评+案情”的方式,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划清底线、提供规范指引,帮助市场主体和社会更好理解法律、自觉守法。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聚集民生领域公平竞争,严厉打击“刷单炒信”等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新京报记者:医疗、药品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击“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一直是“铁拳”行动打击重点,请问这项工作成效如何,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副司长骆岚:市场监管总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近年来,持续保持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民生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严管态势,依托“铁拳”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神医神药”违法广告。
一是强化广告监测。健全完善广告监测制度机制,不断提高广告监测能力,加大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重点民生领域广告监测力度,对监测发现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第一时间派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二是突出重点整治。紧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冒充专家名医开展广告宣传、违法违规宣传药品疗效、虚构夸大保健食品功效等突出问题。2022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虚假违法广告案件7794件,罚没1.26亿元,形成有力震慑。
三是加强联合监管。联合国家药监局查处“长牙牙膏”系列案件,处罚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相关经营主体;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对假冒“名老中医”广告依法打击,查处曝光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紧盯民生热点,以宣传贯彻《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广告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意识;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对“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中国质量报记者:查处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是今年“铁拳”行动的一项重点,请介绍一下工作背景情况和主要内容?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副局长张宏伟:感谢记者同志对特种设备安全的关注和关心。锅炉是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一类特种设备,截至2023年一季度,我国各类锅炉32.86万台。小型锅炉是指压力、容积等参数较低的锅炉,量大面广,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纺织印染、居民服务、金属制品生产等众多行业。锅炉长期在高温下带压力运行,具有爆炸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容易引发群死群伤。近年发生的几起锅炉事故都属于小型锅炉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事故分析也暴露出小型锅炉在生产使用中存在虚标参数逃避监管、未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降低小型锅炉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市场监管总局将“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行动”纳入“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为将“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行动”落到实处、做到深处、抓到细处,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场监管总局将印发查处行动方案,明确小型锅炉范围;主要从两个方面开展查处行动:一是结合举报等线索,打击小型锅炉“大容小标”的违法行为。按照爆炸风险大小和分类监管原则,国家明确将水位水容积超过30L、额定工作压力超过0.1MPa的锅炉纳入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范围,这给个别不法企业提供了可乘之机,人为虚标参数,例如把50L的容积标注为29L,以逃避监管,逃避检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经查实必须依法处置。二是结合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小型锅炉的行为。通过抽查在用小型锅炉,打击锅炉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非法改造、超期使用、未对安全附件定期校验等违规行为。回答完毕,谢谢。
经济参考报记者:查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是此次“铁拳”行动的重点之一。对此,市场监管部门是如何考量的,有哪些安排?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一级巡视员王松林:格式条款是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具有简单便捷、方便交易等特点,因此广泛存在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但是,与提供格式条款经营者相比,消费者在信息、知识、经验、能力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特别是随着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新兴业态不断涌现,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手段更加隐蔽、涉及面更加广泛、影响更加恶劣。严厉打击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强化格式条款监管执法,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场监管部门始终高度重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各类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2022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查办各类合同违法案件1981件,罚没750余万元。
今年,市场监管总局将查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列入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将组织重拳查处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违法行为。
通过严厉查办一批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同时,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合同意识和维权意识,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耿欣: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问题,欢迎会后与我们新闻宣传司联系。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和记者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