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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消保委发布2023年第1号消费提示:谨慎选择教育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2023-04-15 21:14:43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近期,某知名教育培训机构的投诉不断,学员普遍反映在该机构报名“公务员考试不过退费协议培训班”,但等到要退款的时候机构却一拖再拖,退款之路却举步维艰。为切实维护教育培训学员的合法权益,及时规避风险,萧山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教育培训服务时要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认真选择培训机构。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尽量做到“三查”,一查企业注册信息,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看该企业的经营范围、是否存在经营异常、是否受过行政处罚、是否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等情况,如存在超范围经营或一些违法行为,就需慎重考虑。二查办学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因此,消费者可要求培训机构出示相关办学许可证书,也可向教育局或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进行查询。三查企业口碑。可通过网络查询、熟人打听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了解企业情况,尽量避免上当受骗。

  

  二、理性签订培训合同。要与培训机构签订正规合同,仔细查看合同内容,重点关注课程设置、师资配备、违约责任、退费规则等核心条款。切莫轻信培训机构的口头宣传和承诺,应当要求其将宣传和承诺内容写进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消费者如果发现有限制自身权益或免除、减轻经营者责任的条款,可拒绝签订或要求更改。

  

  三、谨慎缴纳培训费用。签约时,尽量避免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以防培训机构停业或破产时面临大额退费风险。对于培训机构提出的“学费贷”“培训贷”等金融产品,不要轻信其说辞,应充分了解产品的详细情况和相关风险,明确约定还款利率、手续费、解约条件等条款。仔细核对缴款账户与实际培训单位是否一致,切勿向个人账户缴纳培训费用。缴费后应索要正规发票并妥善保存。

  

  四、及时依法开展维权。消费者在接受教育培训过程中如若遭遇权益受损,要及时收集证据,与培训机构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拨打12345热线向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区消保委同时警示教育培训机构经营者要诚信守法经营,主动承担法定义务,自觉杜绝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规范合理收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预收资金安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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