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8 07:57:12 作者:佚名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23年第14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

  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在电梯检验检测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制修订了《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以下简称新版检规)和《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以下简称检测规则),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做好实施过渡

  为平稳有序做好电梯检验、检测工作,实施过渡期为1年。过渡期内,对于监督检验,根据电梯施工单位的申请,各地可以选择新版检规或者原有的《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TSG T7006,以下简称旧版检规)进行检验;对于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各地结合本地区检验检测改革试点方案,合理选择相应检验、检测规则实施相关工作。

  过渡期满后,电梯检验、检测工作均应当严格依据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进行。对于买卖双方于新版检规发布日期(不含)之前签订供货合同,或者已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并且需要在过渡期满后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电梯,应当在2023年7月1日前,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其委托的安装单位书面告知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此类电梯进行安装监督检验时,新版检规附件A1.2.2.7、A1.3.3可以按照旧版检规的要求进行检验,新版检规附件A1.2.4.3 (1)、A1.3.12.1、A1.3.12.3可以不检验;其后的定期检验、自行检测的相应项目也按照相应要求进行。

  二、做好检测人员执业公示

  从事自行检测的电梯使用或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相关执业公示网站为本单位的检测人员办理执业公示,网址为:http://219.141.208.170/casei/ 。检测人员从业资格和执业情况可登录执业公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219.141.208.170/casei/register/personPublicAction!getProvincePersonInfoForm.action 。各地承担自行检测工作的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单位情况,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可在执业公示网站登录查询,网站咨询电话:010-59068824。执业公示和查询均不收取费用。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4月2日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

   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

  


原文链接:http://gkml.samr.gov.cn/nsjg/tzsbj/202304/t20230406_35441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下一篇: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公布2022年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和入围项目名单的通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法制网 d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