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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支持许昌市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1 07:53:13 作者:佚名   来源: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支持许昌市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若干措施的通知

  豫市监〔2023〕20号

  

  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许昌市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支持许昌市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意见》(豫发〔2022〕39号)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全力支持许昌市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许昌市深化质量强市战略。支持许昌市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健全质量工作推进机制,开展质量促进立法研究,探索建立质量宏观管理指标体系。指导许昌市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总体发展水平,以市场监管高质量推动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

  二、支持许昌市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支持许昌市企业争创省长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指导许昌市完善品牌发展政策措施,支持许昌市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指导许昌市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认证认可等手段,培育一批市场影响力较强的产品、工程、服务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

  三、支持许昌市加快推进标准河南建设。支持许昌市持续推进国家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工作,开展全区域、全行业、全社会的全域性标准化建设;支持国家、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优先落户许昌市,支持许昌市主导优势产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定;支持许昌市高新技术产业、智能制造、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化项目优先列入国家、省级示范试点项目;支持优势企业申报“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支持许昌市标准化人才培养,建设标准化专家库。

  四、支持许昌市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许昌市围绕重点特色优势产业建设国家、省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及科研项目。支持许昌市建设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陶瓷制品有害物质分析与评估)、国家(省)钻石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河南烟草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五、支持许昌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指导许昌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支持许昌市探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支持许昌市进一步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及应用,提高部门间数据共享水平,提升服务质效。

  六、支持许昌市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支持许昌市“互联网+监管”建设,结合许昌市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指导许昌市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指导许昌市推进物联网、图像识别、电子证照等先进技术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应用推广。

  七、支持许昌市完善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体系。支持许昌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系点建设,探索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新路径;支持许昌市强化“小个专”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强力推进“小个专”党组织示范点、联系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整体推进“小个专”党组织引领“小个专”领域经济提质增效。

  八、支持许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加强对许昌市创建工作指导,支持许昌市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和示范点建设,推动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九、支持许昌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城市。加强对许昌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发展水平。加强对禹州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地理标志类)的指导,持续推动钧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高质量建设发展,支持禹州市(钧瓷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

  十、支持许昌市网络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许昌市开展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在信息化建设、监管监测资源、执法协作、人才培训、专项经费支持等方面予以支持。支持许昌市立足本地特色、发挥产业优势,创新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理念模式、体制机制,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监管与服务创新举措,总结提炼先进制度经验。


原文链接:http://scjg.henan.gov.cn/2023/03-20/2710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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