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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李爽记者刘传江)散装食品称重,计量单位以50克/两来标注价格,因不是大众通常理解的以500克/斤作为称重单位标注价格,极易引人误解,看似很便宜,实际称重后价格往往会超出消费者的预期。近日,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要详细了解购买单价,看清称重散装食品计量单位真实标注,别被精心设计的价格标签所迷惑。同时,建议商家使用广大消费者习惯的500克/斤称重单位标注价格,避免引人误解。
黑龙江省消协调查发现,很多商场、超市或购物中心都有散装食品销售柜台,各种糖果、蜜饯、果干、牛肉干等盛装在透明的容器中。容器的外壁上,贴着相应的价格标签,价格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感觉并不贵,可当消费者购买称重后,十几粒果干就要几十元,两片牛肉干就要100多元,小半袋草莓干就要200多元……远远超出消费者的预期。而其中的“玄机”,便在于标签上标注的价格称重单位是50克/两。但因为已经称重完毕,消费者碍于面子,大多选择“吃哑巴亏”。
《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应当全面、真实、明确,字迹清晰,字码大小一致,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同时调整价签和结算系统。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也指出,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在标价时应当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明码标价不是标了就算数,还要尽量一目了然,避免消费者误解。
事实上,消费者并不是对高品质商品价格不认可,需要的是商家标价真实清楚,少些套路,让消费者可以明明白白消费。黑龙江省消协建议商家,使用广大消费者习惯的500g/斤称重单位标注价格,并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注商品价格、单位以及商品名称、规格等。同时,商品摆放也应分门别类、清晰明了,不要将不同价位商品混放,避免引起消费者误解。
黑龙江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应选择价格标示清晰、标价信息完整的商品。对于称重食品,购买前要详细了解购买单价及称重单位。购买时不能确定称重后总价的,可以向商家详细询问后再决定是否选购,如果发现商品售价与标签不符或没有标签,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与商家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向有关行政管部门投诉、举报,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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