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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发布消费提示:农资消费“七注意”

发布时间:2023-03-06 00:14:02 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消费者协会

  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春耕备耕即将来临,为保护广大农资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使农资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放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和哈尔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日前向全市农资消费者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农资消费时要谨慎行事。

  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和消保中心提醒农资消费者,慎重选择网络商家,通过网络采购农资商品时,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手续全的正规电子商务平台,切勿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进行购买;仔细查看商家经营资质,要选择有资质的经营者购买农资产品,认真查看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行业经营许可证、厂家授权委托书等资质证明,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无证照或走乡串户的流动经营者的农资产品;注意查看所购商品信息,要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标签是否完整规范,有无合格证、商标标志、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号及使用说明书等;仔细阅读使用说明,要清楚产品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操作,避免因使用方法不当而造成损失,遇到不清楚的问题,应向农资生产者、经营者或地方农业技术服务部门咨询;注意索取留存购物凭证。要向经营者索取标明售货单位、购买时间、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等重要信息的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一旦出现后续纠纷,可作为维权的重要证据。

  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和消保中心同时提醒农资消费者,要按照农资存储要求,妥善留存农资产品样品,同时将购货凭证、包装袋、说明书、宣传单等妥善保管,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证据,并可将样品送到相关部门进行检验,以便相关部门能及时、有效地调查、取证,依法保护合法权益;要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在购买或使用过程中如遇到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或出现消费纠纷时,可以先行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农业执法部门、消协组织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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