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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企业诚信建设,推动全市商品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消费维权协同共治,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全面“提振消费信心”,武汉市消费者协会特向全市广大经营者及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纪守法,依法经营
严格遵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杜绝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监督。经营活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履行法定义务,诚信自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诚信经营,重信守诺
严格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利益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关系。严把商品和服务质量关,加强全过程管理。坚决杜绝各种经营欺诈行为,确保提供消费信息可靠安全。
三、文明服务,以诚为本
广泛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点等实践活动,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严格履行“三包”等售后服务规定,信守服务承诺,创建品牌服务,妥善化解消费纠纷。推行诚信承诺,开辟消费维权绿色通道,营造安全便利的消费环境。
四、主动维权,科学消费
主动学习商品和服务消费知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和欺诈消费,不轻信、不购买、不使用、不接受“三无”产品和服务,发现问题及时投诉举报。充分了解互联网商家销售和服务规定,谨慎下单,不盲目购买,谨防上当受骗。采购商品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经营单位,注意索取购物小票、发票等凭证。
五、厉行节约,理性消费
自觉履行消费监督义务,积极响应和自觉参与消费监督和消费环境建设系列行动,不参与虚假消费评价和体验。主动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光盘行动”和“公筷行动”的推广者,珍惜粮食,合理点餐,养成文明、卫生、健康的用餐习惯。
武汉市消费者协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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