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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结合宁夏实际,制定出台了4方面17项信用提升行动具体措施,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信用培育上发力,提升市场主体信用合规能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强市场主体诚信教育。借助新闻、微信等多渠道提示市场主体按时年报公示信息。指导市场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录入许可类、证明类、声明类信用承诺事项。引导市场主体守法合规建设,有效规避失信风险。在推荐政府质量奖等评先评优活动中,充分考量市场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情况。
二在创新监管措施上发力,推进公正精准包容审慎监管。综合采取电话告知、信函提示、上门走访、警示约谈等方式,对信用风险较高市场主体进行事前失信警示提醒。充分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推进非现场监管、触发式监管。探索开展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指导帮助市场主体防范化解失信风险。对无主观故意、违规行为轻微的,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设立信用惩戒缓冲期,引导市场主体主动纠正违规行为。
三是在优化信用服务上发力,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推进信用修复“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工作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告知提示函等多渠道多形式,告知失信市场主体重塑信用方式。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工作机制,增强信用修复针对性。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办、一网通办”工作机制,实现信用修复信息共享、结果互认。
四是在严格责任落实上发力,确保信用提升行动落地见效。紧密结合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紧密结合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加强行风建设等,压实压紧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责任,稳步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见效。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严格落实信用约束制度,规范日常监管行为。开展多层次多类型业务培训,规范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组织开展常态化线上线下诚信文化宣传,努力营造“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社会氛围,着力提升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和市场整体诚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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