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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消保委发布元宵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3-02-11 13:37:56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元宵节将至,为使广大消费者继续度过欢闹、健康的新春佳节,庆元县消保委发布元宵节饮食消费警示,提醒广大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风险意识,确保饮食安全。

  

  按需购买,适度消费。目前,市场上粮油、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充足供应,可有效满足群众生活需求,提醒消费者可根据家庭生活必需和实际情况,罗列好食品采购清单,不需过度消费、跟风消费。

  

  谨慎选择,合理消费。要选择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冷冻冷藏食品要到具备冷冻冷藏食品经营项目、储藏条件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且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查看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查看食品外观,注意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

  

  注重价格,科学消费。节日期间,各种促销活动必不可少。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商品价格“三个区分”,避免出现价格误解:一要注意区分所购商品的促销价和日常销售价;二要注意区分同一种类不同品质商品的不同价格;三要注意区分公斤(1000g或1kg)价格和单斤(500g)价格。

  

  合理烹制,文明消费。要积极弘扬传承勤俭节约的良好家风,从珍惜一粒米、一滴水做起,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模式,减少案板浪费、冰箱浪费。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留存凭证,依法维权。在食品消费过程中,提醒消费者保留好凭证当证据。无论是线上或线下消费,都及时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与商家不能协商达成一致,可及时通过12315/12345投诉举报电话热线、全国12315投诉平台、消费宝、浙江消费维权网和浙里办投诉专区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如在消费过程中发现假冒伪劣、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庆元县市场监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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