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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二批全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理论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1 10:01:23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市监发〔2023〕33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第二批全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

  机构授权签字人理论测试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管,督促相关机构和人员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省局决定近期组织第二批全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理论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论测试时间

  2023年2月11日09:30-11:30。

  二、理论测试地点

  陕西省质检大厦15楼会议室(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30号)。

  三、参加人员

  全省涉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所有授权签字人(含机构拟新增授权签字人),第一批理论测试合格人员不参加本次理论测试。

  四、理论测试的主要内容

  本次理论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内容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9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人防〔2017〕271号)、《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专项要求》及行业领域相关法律、 法规、行业标准等。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本通知内容告知辖区内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并督促其按要求参加。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须向省市场监管局请假提交情况说明,并向属地局报备相关情况。请相关地市局督促机构于2月10日12时前将参加理论测试人员报名回执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各人防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理论测试,做好理论测试组织工作,做到应测尽测,通过理论测试,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持续加强对法律法规、相关标准的日常培训学习。

  (三)本次理论测试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理论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测试人员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俞海源,电 话:029-86138596;

  马文瑶,电 话:15209220805

  邮 箱:664631052@qq.com。

  附件:参加理论测试人员报名回执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参加理论测试人员报名回执

  

  序号

  单位

  姓名

  联系电话

  1

  2

  





原文链接:http://snamr.shaanxi.gov.cn/info/1467/237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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