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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2022年2月12日,许女士在天台县天台山西路某厨具店购买一套华帝燃气灶,价格:5800元,于5月18日安装完成开始使用,9月10日燃气灶的钢化玻璃突然爆炸,其联系商家要求处理,商家当时承诺可以给予更换,但是后来一直推脱为其更换,许女士对此表示不认可,故向天台县消保委投诉寻求帮助。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联系双方了解详细情况,许女士表示该燃气灶使用仅三个多月钢化玻璃灶面就发生爆炸,质量肯定存在问题,必须给予更换。商家则表示更换燃气灶需要厂家核实情况,流程比较繁琐,并非不予处理。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商家三天内给予更换同型号的新机,许女士表示接受,该纠纷终结。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按照三包规定承担更换责任的,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的商品。无同型号商品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退货时不得收取折旧费、使用补偿费等任何费用。
本案中,商家承诺消费者给予更换,应当积极与厂家去沟通协商,尽快促成更换协议,作为经营者则要诚信经营,更换流程繁琐不是推脱的理由。
【消费警示】
为此,天台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使用燃气灶具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选择到正规、信誉度良好的商家购买,且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品牌产品。产品标识应齐全,燃气种类应有明确的标注,观察产品及其包装、说明书等有无CCC认证标志。由专业人员正确安装,不要自行拆装。
二、首次购买、使用燃气灶具时,应仔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了解产品特性,学会使用方法,把握注意事项,并点火测试,检查性能是否良好。
三、要及时索要购物凭证并保存好,一旦发生纠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