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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消委发布烟花爆竹消费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3-02-02 00:53:23 作者:佚名   来源: 湖北省消费委员会

  2023年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年味浓,为了让广大市民、消费者安全、文明、环保的度过一个新春佳节,鄂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燃放烟花爆竹消费安全提示:

  一、燃放烟花爆竹要小心。严禁在“禁燃区域”任何时间段燃放烟花爆竹,应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燃放时注意安全,应在宽敞、安全的室外场地燃放,在上风方向燃放和观赏;不要靠近柴草垛,不要向人群、输油管、下水道、垃圾桶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儿童应在大人的看护下燃放,不要让儿童燃放危险性较高的品种。燃放各类烟花爆竹后,应当充分确定燃放完毕、冷却,自觉处理产生的垃圾后离开,以免破坏环境卫生。

  二、购买烟花爆竹要留心。购买烟花爆竹应到正规的持有零售经营许可证的专卖店进行购买,进店时不要携带火种、火源等,不要在店内燃放烟花爆竹产品,不要大量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同时尽量不要长时间在家储存,应尽量避免在火源点、电器附近存放,缩短存放的时间,避免危险发生。

  三、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要当心。销售者要主动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亮照经营,不得销售各类假冒伪劣、产品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不得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不得随意哄抬烟花爆竹价格。烟花爆竹易燃易爆,极易引发爆炸、火灾,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当确保销售、储存物资区域安全可靠,消防应急设施齐全。

  年关将近,提醒广大市民、消费者及时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环保的节日环境。

  鄂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3年1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www.hub315.org.cn/hub315Html/sxzc/20230118/3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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