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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节临近,为保障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节日,咸宁市市场监管系统强化监管措施,持续加强民生商品和涉疫药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一是提早谋划部署。聚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印发专门文件,围绕“宣传、引导、联动”三条主线,落实属地监管之责,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发布提醒告诫。针对节日期间消费特点,通过微信公众号、云上咸宁等平台发布价格提醒告诫函,引导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三是开展市场检查。围绕节日消费重点场所、重要商品开展巡查检查。 2023年1月19日,市局副局长胡耀武带队先后到商超、洗车店、酒店、药店等消费集中区域,了解民生商品价格和涉疫药品价格变动情况,现场指导明码标价行为。四是加强价格监测。建立与发改部门价格信息联通共享机制,共享市场价格监测数据。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市场价格,加强分析预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密切关注价格舆情,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主动正面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办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切实维护群众价格权益。 组建工作专班,成立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执法检查,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深入市场一线开展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 自元月以来,持续开展春节前市场监管,已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620家(次),发现未按规定明码标价16起,当场处罚14起,有力维护市场秩序。 组织10个监管所开展春节前市场价格检查,累计检查51家超市、农贸市场经、107家药店、97家酒店,督促执行明码标价,保证春节期间价格稳定。 1月16日,通山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保供稳价工作部署会,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药店、商场、超市等各类市场主体280余户,发放提醒告诫函350余份,现场指导整改8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 1月17日,副县长何靖带队,开展春节前市场监管领域保供稳价检查,重点检查大型商超、农贸市场、药品零售店,重点检查经营者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经营资质、进货渠道、明码标价等情况 召开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部署会议,压实基层所监管责任。先后到县客运中心、百佳兴超市、中百仓储、鸿联购物广场、石泉液化气站等经营场所进行价格检查监管,了解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变动情况,严防欺客、宰客、漫天要价等涨价行为,确保岁末年初市场价格稳定有序。
咸宁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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