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双11”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3-02-02 00:01:30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目前“双11狂欢购物节”正在火热进行中,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温馨提示广大网购消费者:

     一、理性购物,按需购买。近年来,各大电商平台纷纷在“双11”期间推出各种促销活动吸引眼球,比如预售促销、跨店满减、发放大额消费券等,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勿要冲动消费,建议事先做好购物规划,以需要为前提,以消费能力为基础,错过“双11”还有“双12”,没买到还有元旦、春节年货节等等,没有必要“囤货”太多。

     二、看清资质,选择正规商家。按照《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进行登记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公示自我声明以及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因此,网购应首选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证照齐全的商家,再根据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综合考虑。

     三、货比三家,心中有数。目前各大平台均有预售、红包、满减、优惠券等,一些促销规则设计复杂,令人眼花缭乱,建议耐心细致查看相关规则内容,货比三家,做到心中有数,下单不乱。购买预售商品时,还要明确“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商家发货时间、违约责任等事项,确认清楚再下单,一般情况下“定金不退,订金能退”。

     四、保持警惕,安全为重。消费者要提高财产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要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中,通过正规支付渠道付款,妥善保护好各类账号密码。切勿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轻易点开抽奖或中奖链接,慎重提供身份信息和手机动态验证码。一般勿对商家或个人账户直接转账付款,避免财物损失。收货时要查验商品是否完好,并将个人信息涂抹后再扔掉包装物,谨防个人信息泄露。

     五、收好凭证,便于维权。消费者要保存相关购物凭证,例如支付记录、订单信息、促销优惠截图、商家聊天记录、外包装、产品说明书等,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申请电商平台介入处理,或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热线进行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慧眼识珠,辨别真伪。不要轻信有“9.9元一箱”的会理软籽石榴、“残疾人”兜售的盐源低价苹果......“悲情营销”已经“烂市”,消费者无需为低劣商品买单。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538/2022/11/7/bb9e88bacfea4c86b3aaf05a8be9aad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关注爱车“口粮”安全之柴油篇 下一篇:非法添加物不等于食品添加剂(视频)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法制网 d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