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随着大幅度的降温,浙江地区在十一月底正式进入冬季。近年来,电热水袋成为大家温暖度过冬季的“神器”,电热水袋加热速度快、持续恒温久的特点使得不少人对电热水袋形成了依赖。然而,看似方便的电热水袋却隐藏着许多安全隐患,稍不注意,就会使之成为“危险炸弹”。
一是部分产品质量差,不符合国家标准。市面上的电热水袋价格从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质量也参差不齐。有些小店销售的电热水袋不仅不符合执行标准GB 4706.99-2009,甚至缺少说明书、合格证厂名厂址等信息。有商家为了节约运输成本,销售让买家自行注水的电热水袋,这可能会因为消费者操作不当而让控温系统无法敏锐感受水温,失去保护作用。购买使用这些电热水袋,很容易发生漏液、爆炸甚至火灾等危险。
二是电极式加热电热水袋屡禁不止,且难以从外观上分辨。电热水袋分为电极式、发热丝式和电热管式三种,其中,电极式电热水袋的原理为利用内部两个电极直接和袋中的电解质溶液接触,电极通电后,溶液带电加热,电解质溶液加热工作时处于带电状态,更容易引发危险。早在2010年,国家已明确禁止生产销售电极式电热水袋,但是仍有不少商家在售卖电极式电热水袋。辨别电热水袋类型常用的方式是按压电热水袋中间部位,很难从电热水袋的外观上看出区别,这也给消费者的挑选增加了难度。
三是电热水袋加热效果好,使用时易造成低温烫伤。一般电热水袋在充电加热后温度在50-70摄氏度,如果长时间直接接触皮肤,就会造成慢性烫伤。这种低温烫伤隐蔽性比较强,疼痛感不明显,仅在皮肤上出现红肿、水泡、脱皮或者发白的现象,但创面深者甚至会造成深部组织坏死,如果处理不当,严重者会发生溃烂。这导致不少烫伤到了很严重的程度才被发现,因此小孩、老人等感觉迟钝的人尤其需要引起重视。
对此,海宁消保委长安分会提醒并建议:
一是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电热水袋生产商、销售商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冬季来临前开展相关专项检查,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电热水袋的行为,规范商家的宣传表述,将存在安全隐患的电热水袋拦截在市场大门之外。
二是多角度全方位做好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微博、报刊书籍、电视广播等线上方式宣传、普及电热水袋安全知识,对如何挑选安全系数较高的电热水袋进行教学;针对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开展线下宣传,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意识。
三是消费者养成正确使用的习惯。电热水袋充电加热时需保持充电器与插座干燥,并将电热水袋放在耐热平面上,避免倾斜导致的干烧;加热过程中不按压、挤压电热水袋,加热完成后需及时拔下插头;使用过程中尽量避免电热水袋与皮肤长时间直接接触,可配合毛绒保护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