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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我省复杂严峻的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和药品供应紧张局面,省药品监管局派出专项检查组深入省内重点药品保供企业,督促企业保质保量完成保供任务,同时,积极协调兄弟省药品监管局为我省紧急调拨防疫应急药品,以缓解药品供应紧张局面。
12月23日以来,检查组,深入青海制药有限公司、青海鲁抗大地药业有限公司、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宝鉴堂国药有限公司、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青海久美藏药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车间和原辅料、成品仓库,详细了解企业复工达产、每日产能、药品销售和库存情况,重点对药品生产是否符合核准的工艺和处方,原辅料采购和投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各类生产检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产品放行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变更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等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批准的工艺组织生产,确保疫情防控治疗用药质量安全。要求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目前在满负荷生产情况下,要确保设备安全、人员安全以及危化品库安全。同时,对企业在恢复生产和扩大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检查组靠前辅导,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好全方位政策支持和服务,及时化解企业的各种技术难题,确保疫情防控药品生产企业有序平稳的增产扩能。
为缓解我省急救药品短缺局面,省药品监管局主动作为,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与山西、甘肃等省药品监管局沟通协调,为我省调拨医疗急救药品。12月25日,山西省药品监管局协调的100.8万片布洛芬运抵西宁,已由省指挥部统一调拨给省内各大医疗机构使用。
下一步,省药品监管局将持续盯紧企业复工复产、扩大生产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加强对生产过程和原辅料检验等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杜绝药品质量安全问题,持续要求企业切实履行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处方和工艺组织生产,确保疫情治疗用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