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双十二”临近 收好“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2-12-25 04:20:33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在“网络直播”销售方式盛行的当今,又遇“双十二”购物促销活动来临之际,为了让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合理消费,远离不良套路,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理性消费预售商品。消费者在网购时要提前做好购物规划,多关注电商平台及相关经营者资质和信用,在选择预售商品时,要多了解预付定金的规则,一定要提前仔细阅读规则,权衡利弊,确认值得购买再下单支付,同时要了解如果不能如期支付尾款将要承担的责任,避免应盲目预付定金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注意发货时间和收到货后不满意是否可以七天无理由退换等承诺。建议消费者一定要理性面对各电商平台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在享受价格优惠的同时,不要进入盲目选购、冲动消费,尽量防范网购虚假宣传、低价劣质、高价仿冒等陷阱,避免权益受损。

  

  二、要谨防个人信息泄露。建议消费者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较高、交易量大的正规电商平台。选择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或者货到付款等安全的支付方式,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帐、汇款到私人帐户,或者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者扫对方发过来的二维码付款方式;在交易过程中不要轻易透露真实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以及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关键信息,防止银行卡被盗用风险。

  

  三、要仔细验货再签收。收到商品时,消费者应当先验再签,仔细验货,一定要确认货品完好无损并符合约定后再签收。如果遇到快递商品有问题,要立即联系商家并拒收商品。

  

  四、要保存好交易凭证。交易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相关购物证据,例如: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截图、购物页面和电商承诺或协议截图、成功付款页面、订货单、发货凭证、物流信息、发票等购物凭证,以便出现消费纠纷可及时有效维权。

  

  镇海区消保委提示: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依法主动维权。发生消费纠纷时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第三方平台联系协商解决,若纠纷仍不能协商解决的,可拨打12345热线、通过全国12315平台举报或向消保委投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DPhi2yiAxX8w==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庆元县消保委发布购买电子学习用品消费警示 下一篇: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法制网 d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