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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党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印发了贯彻落实文件,明确提出开展食品安全治理“十二大攻坚行动”。3年来,广东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全省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与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状况稳中向好。
广东食品安全治理“十二大攻坚行动”——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广东省积极推进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兽药使用减量行动、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推进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坚决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全省农药使用量连续5年实现负增长,10家养殖场成功被评选为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达标养殖场,全省受污染耕地采取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完成比例100%。
农药减量增效行动
严把农药登记初审、生产和市场准入关,规范农药行业从业行为,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抽查农药产品410批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药质量安全。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开展相关技术研究,全面推广以农药减量增效为目的的水稻、柑桔病虫害全程解决方案,开展适宜广东省且高效低风险的农药品种试验示范20多项。印制《安全生产用药明白纸》《农药安全使用手册》等宣传资料,举办科学安全用药公益培训,提升科学用药水平。
兽药使用减量行动
印制《广东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明确目标任务,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全省55%以上规模养殖场参加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兽药生产许可审批工作,推进兽药生产企业全面实施新版兽药GMP,强化落实兽药产品二维码追溯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及兽药残留监控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并举,突出重点问题监管力度,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监管不留死角。
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印发《广东省“十四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系统推进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完善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建立监测风险预警机制。组织粤北、粤东、粤西、珠三角区域省级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组织调研组赴茂名、阳江、韶关、清远等地调研指导。开展养殖池塘升级改造行动,开展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全面推进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建设,力争2025年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的池塘面积比例80%以上。推动沿海各地开展海水养殖尾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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