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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4 22:25:13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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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食安办函〔2022〕27号

  各市(州)食品安全办,相关食品行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公众食品科学素养,推动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工作格局,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八部门关于推动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全省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决定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围绕“共创食安新发展共享美好新生活”活动主题,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发动企业志愿服务资源,在全省范围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带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科学素养,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3年5月,在全省动员1000家企业参与食品安全志愿服务,至少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100场。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反食品浪费法、食品安全标准等,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突出宣传“共创食安新发展共享美好新生活”的食品安全理念。

  (二)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普及食品生产加工科技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现代生产技术;普及营养卫生常识,避免误用亚硝酸盐、采食有毒野生菌、误饮醇基燃料等,摒弃食用野生动物陋习,倡导合理膳食,推动提升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

  (三)倡导勤俭节约的餐饮新风尚。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倡导科学饮食、健康消费的生活方式,推行“公筷公勺”,共建文明餐桌,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氛围。

  (四)展示食品产业发展成就。展示各地各部门、社会各方维护食品安全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特色农产品、食品产业发展成果,引领食品产业提档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坚定发展决心,提振消费信心。

  (五)发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发挥食品行业组织资源优势,搭建科普、交流平台,引领带动社会各界尤其是具备一定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食品界人士、学者、青年学生等到居民小区、单位院落、步行街区等场所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宣传,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引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宣传格局。

  三、组织实施

  (一)政府引领,各方协同。各单位要以我省推进食品安全志愿服务为契机,发动行业组织、企业、媒体等社会力量,吸引发展规范、形象良好、热心公益的食品企业加入或者组建食品安全志愿服务组织,成为食品安全公益宣传的重要支撑。各食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大力支持食品安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及时协调、帮助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食品安全办要会同团委加强志愿服务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志愿者食品安全科学素养和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二)行业举旗,各方参与。各地食品相关行业组织要积极发挥平台作用,主动创新作为,引领会员单位践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号召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员工、个体经营户等成为食品安全志愿者,常态化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有条件的县(区、市)可依托食品行业组织单独建立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纳入属地县级食品安全志愿服务组织统一管理。

  (三)良性互动,丰富内容。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志愿者、活动受众、宣传媒体之间要保持良性互动,丰富活动形式和宣传内容,开设食品安全公益课堂或现场宣讲,组织食品安全主题文创活动、文艺展演,发起食品安全倡议,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体验活动,生产经营远程展播等,以更接地气的方式将食品安全法治理念、科普知识带进社区,提高科普的科学性和趣味性,满足全社会对高质量科普的需求。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报道,利用电视、广播、官网、抖音微视频、微信公众号、地方论坛等方式广泛宣传,打造食品安全宣传“短平快”新模式,推出活动直报直播、短视频等网络在线科普活动,提升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各地食品安全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将食品安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到2023年5月底前,成都市至少组织40次,其他市(州)至少组织3次进社区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研究推动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工作,做好指导、服务、保障等工作。食品安全宣传为公益活动,任何组织和企业不得在活动过程中,从事虚假宣传、变相敛财等违法违规活动。

  请各单位将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纳入半年和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特色亮点工作及时报送。

  联系人:王虎 028-86611495,张宏路 028-86607089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67/2022/9/22/6458dc2e49854ee8998d00d09aa1def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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