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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场监管标准〔2022〕33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及有关单位: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19〕1104号)要求,按照《天津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对我市辖区内企业标准的监督抽查工作。现将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查基本要求
结合各区实际情况,随机抽查我市辖区内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qybz.org.cn)上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近期已抽查的企业标准不在抽查范围。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主要检查:
(一)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
(二)标准内容是否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三)标准编号和名称是否符合规定;
(四)标准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是否公开。
二、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共检查企业标准505项,其中:合格463项;限期整改42项,目前已整改合格。
此次企业标准监督抽查工作进一步推进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将促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