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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李洪涛)11月28日上午,吉林省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目前在大众消费领域,情感消费由于缺乏有效管理,存在一些“专业中介”不专业只收钱的套路陷阱,威胁、损害了情感受挫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据钟萍介绍,情感消费最初是指满足他人情感层面的实体消费,比如鲜花、首饰礼品等,但其定义目前已发生了根本性拓展,具体体现在人们约会、恋爱、婚姻、家庭生活等需求下的情感消费产品或服务。为个人情感问题付费,无论是购买情感内容和服务,还是情感咨询、心理咨询等,都是为了更有效地解决情感问题,追求更高品质的服务体验。
近年来,长春市消费者协会每年都接到数起该类投诉,投诉比例虽然不大,但工作人员分析发现,有的消费者会通过购买情感服务,试图解决一些感情矛盾,解决过程中又产生消费纠纷。
前不久,该协会受理了一起此类投诉。一女性消费者诉称,她想挽回与前男友的感情,找到一家情感咨询服务公司寻求帮助。该公司的分析师了解她的情况后,表示双方之间的感情不容易复合,需要第三方专业老师的介入,需投诉人提供视频及其与前男友分手前恋爱期间15天的感情交流情况。结果,这项业务服务没有做成,该消费者却被收取5000元费用。事过50多天,公司工作人员说双方的感情需要其本人和前男友共同的朋友来帮助,称会想办法让双方共同的朋友支持和帮助,因此又让该消费者交了3000元。结果,感情不但没有进步,反而越走越远。此后,该消费者在公司工作人员的诱导下,又再一次交纳了1万元费用。然而,其男朋友还是拒绝和好。随后,工作人员让该消费者学习一些课程,又让其交学费,投诉人没有同意,工作人员便把消费者直接拉黑。
消费者认为,情感咨询老师并不专业,而且缺乏职业道德。在此感情服务期间,该消费者先后共交了1.8万元学费,但一无所获,与事前咨询的承诺服务完全不同,要求公司退款被拒。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发出三点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当心情感消费陷阱:
坚守理性。在情感受挫时,应当保持客观理性,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被所谓的“情感挽回”咨询服务所迷惑。
谨慎选择。在进行相关情感问题咨询前,务必仔细确认咨询服务提供者的从业资质。注意了解咨询机构的信用信息,对于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心理咨询机构,建议不要选择。
增强消费风险防范意识。建议消费者能够与服务方签订服务合同,并对服务项目(特别是承诺项目)及服务质量、退款计算方式等进行约定,合同签订前要对服务条款签订的内容仔细阅读,了解是否有不公平条款。建议不要一次性付款大额数目,尽量选择按次支付咨询费用,注意不要采取私下微信付费的方式,要索取付款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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