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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关于废止《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区市场监管局实施的通告》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规〔2022〕9号
各相关单位:
我市已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23号),市市场监管委决定,对《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区市场监管局实施的通告》(津市场监管规〔2020〕5号)予以废止,现予公布。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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