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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党的二十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7 21:57:16 作者:佚名   来源: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各区市场监管局,委机关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

  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期间的平安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加强近期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严格的监管、更加务实的举措,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作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警惕性,全力以赴抓好中秋、国庆及党的二十大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深入开展“守查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三年大起底”和风险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形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开展针对性治理,确保问题真正整改到位、解决到位。一是对吊证、注销证照和停产企业开展“回头看”,严防“吊证不停产”“换马甲复产”“停产被冒名”等现象发生。二是严格原料采购和使用管理。各区要盯住企业原料采购和使用环节,督促企业从正规渠道采购食材,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做好进货记录的台账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市市场监管委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聚焦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以及发生过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学校,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严防群体性食源性疾病发生。四是深入推进智慧化精准监管。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等方面的数据进行系统整理,深入分析研判,建立企业风险档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列出问题形式、原因分析、处置措施、完成时限等。

  (二)全面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处置,打早、打小、打了,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和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二是严格销售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以节令食品、畜禽肉类、蛋类、水产品、时令果蔬为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场超市、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大型食品批发企业、旅游定点接待单位、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为重点单位,以旅游景区、商业区、车站、码头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场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以风险分级管理为手段,严格落实《市市场监管委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上市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要求的通知》要求,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落实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来源合法,问题可溯。三是严格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以大型餐饮单位、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农家乐、固定食品制售摊贩、农村流动厨房等为重点单位,以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以及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为重点环节,着重加强对承办婚宴、旅游团餐、农村集体聚餐等承办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督促经营者强化过程控制,严格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把好入口关。四是严格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原则,督促指导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外卖销量大”的“网红餐厅”为重点检查对象,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五是严格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聚焦学校食堂和校外配餐企业食品安全关键环节,通过实地检查、线上巡查、监督抽检,发现和治理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用餐安全。加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隔离点供餐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做好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工地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六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三专”、“五不准”要求,将相关追溯信息及时录入天津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贮存经营进口冷链食品行为,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置,严防新冠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七是加强对特殊食品监管。指导企业深入开展自查,严格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和产品检验制度,原辅料查验合格方可使用,成品必须检测合格才可上市销售。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特殊食品注册或备案的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严禁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药物或其他非食用物质。严查特殊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不符,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未采用专区(专柜)销售、无检验合格证明等情况。八是严格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聚焦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高风险区域,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抽检,建立健全事前协同、事中通报、事后严管的检管结合机制。进一步强化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案件查办督办力度,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以案示警示戒。加大对多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力度,对一年内抽检2批次及以上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立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新形势新任务,立足严的主基调,严密排查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以强有力的手段,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故意实施违法行为、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落实处罚到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食品安全工作万不容失。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意识,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力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切实发挥首都政治安全“护城河”作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区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细化任务指标,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到人。严格落实“守查保”风险会商和定期调度要求,加强对基层监管所的督导检查、统筹调度,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循线深挖、严打彻查,坚决处置到位。

  (三)畅通举报途径,妥善处理舆情。各单位要全力做好投诉举报调解和查处工作,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积极应对和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指定专人开展24小时舆情监测,密切跟踪热点事件,对涉及本辖区的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处置,严防网络过度炒作,引发重大舆情事件。

  (四)强化应急值守,严格督导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各类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处置迅速稳妥。各区要完善应急处置队伍,熟练掌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市市场监管委将组织“守查保”专项督查,对各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约谈和挂牌督办。

  请各区局于2022年11月5日前将加强党的二十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含经验做法、行动成效、典型案例)报送至委食品协调处,重要工作信息可随时报送。

   

   

   

  2022年9月9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zwgk/zfgznew/bdwwjnew/gzwjnew_1/202209/t20220909_5985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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