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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将至,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要继续发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优良传统,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新生活方式,节日期间走亲访友,自觉选择简约适度包装产品,积极抵制过度包装商品,自觉摒弃浮夸虚荣、攀比浪费的心理,回归理性消费。让包装“瘦身”风劲吹中秋,简约不浪费。为此,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向广大消费者、生产企业、销售单位倡议:
一、充分认识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重要意义。
商品过度包装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会导致商品价格虚高,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不符合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社会各界要充分认识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绿色消费理念。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企业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新《消法》有关“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的规定。加强国标宣传贯彻实施,严格遵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确保标准实施后整改到位。
要做到生产企业不生产过度包装商品,流通企业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相关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职责作用,引导企业严格自律,端正生产经营态度,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开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包装设计,积极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
三、消费者要树立绿色消费理念
消费者要积极发挥在消费市场上的决定作用,拒绝选购过度包装商品。消费者一般可通过“一看、二问、三算”,简单判断商品是否属于过度包装。
“一看”:要看商品的外包装是否为豪华包装,包装材料是否属于昂贵的材质;“二问”:在不拆开包装的情况下,问清包装层数;“三算”: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并与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进行对比,看是否超标。
四、媒体要加大宣传教育和监督力度。
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过度包装的危害性,大力倡导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消费理念和社会风尚,动员全社会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和奢侈浪费之风。
五、行政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
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将治理过度包装作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力求取得实效。建议有关监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商场、超市等场所执行商品包装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要依法予以查处。鼓励广大消费者对过度包装商品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应及时作出反应,有力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限制过度包装,有赖于消费者意识的不断转变。只有在广大消费者中形成更广泛的绿色环保理念,不盲从包装,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才能真正让轻量化包装蔚然成风,消费者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