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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昨天印发《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部分的总价原则上不得超过4500元。
国家医保局表示,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完成全流程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整体普遍高于4500元每颗的地区,应采取针对性措施,导入至整体不超过4500元每颗的新区间,三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的调控目标参照当地医疗服务分级定价的政策相应递减。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调控目标范围内进一步采取谈判协商、成本监审等措施降价,扩大调控效果。医疗服务价格整体已普遍低于4500元每颗的地区,鼓励维持现行低价。同时,允许经济发达、人力等成本高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放宽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放宽比例不超过20%。
国家医保局将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价格监管和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牙等服务价格应实行市场调节,定价应对比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主动在明显区域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民营医疗机构也应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不得以虚假的或具有误导性的“补贴”“低价”等价格手段,诱导欺诈患者。(实习记者 柴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