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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并成功调解首起消费纠纷事件

发布时间:2022-09-03 13:43:04 作者:佚名   来源: 湖北省消费委员会

  近日,潜江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首起消费纠纷事件,当事人候某在潜江某汽车店购买皮卡车一辆,出现系列故障,与厂方产生纠纷。

  2021年12月22日,候某在潜江某汽车公司购买皮卡车一辆,至2022年5月底不到半年时间里出现四次DPF系列故障。经营者在第一次免费维修后,后三次均要求收取维修费用,消费者认为属保修期内,不应承担任何维修费用,并要求赔偿误工费、维保路费等各项损失4800元,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8月26日,潜江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会上,调解员向双方说明情况,向经营者详细解读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及相关消费法律、法规,并希望经营者能严格遵守法律,切实正确对待、解决消费者诉求。经过调解,经营者答应在原厂规定的三年6万公里延保的基础上,该公司额外再增加一年二万公里延保,无偿3年做6次常规保养(美孚机油),另无偿提供30桶原厂尿素。消费者也对本次调解结果满意,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据了解,潜江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今年7月19日立,8月初挂牌开展工作,是一个致力于化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权益的社会组织,此纠纷的成功调解,为潜江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打开了良好开局。后续,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切实履行职责,着力为消费者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经济的消费纠纷解决途径,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自身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打造真诚服务群众的消费维权品牌,为“平安潜江”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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