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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食安办〔2022〕10号
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市级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27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发〔202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食品安全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2022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此方案,认真制定本区域、本部门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2022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27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发〔2022〕1号)要求,市食品安全办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天津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共创食安新发展 共享美好新生活”。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食品的需求更加多元,食品安全从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向营养、健康拓展,要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维护和优化高效、有序、统一、安全的市场环境,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引导带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品供给更营养、更健康;要不断创新治理模式,引导各界共同参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2年8月29日至9月22日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食品安全人人有责、共治共享的理念。
(二)集中展示各区、各有关部门在依法履职尽责,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利用科技赋能提高监管效能,维护食品安全,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
(三)引导食品企业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引领食品产业创新驱动、提档升级,发挥品牌效应,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四、活动安排
(一)市级层面。
1.主会场活动。定于2022年9月2日(星期五)上午10:00—11:30,在天津万象城(河西区乐园道9号),举办2022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
届时,邀请市政府副市长朱鹏同志出席。市政府副秘书长朱玉兵同志,市食品安全办(市市场监管委)主任戴东强同志,河西区政府,市食品安全办(市市场监管委)、市委网信办、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海关、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铁路办事处、市粮食和物质储备局、市供销总社、天津食品集团、市科协、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等分管负责同志出席。
各市级有关单位、河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部分食品行业协会、企业、社区协管员、群众代表参加主场活动。
2.现场咨询活动。各有关单位将围绕活动主题现场开展咨询服务活动。活动区域由市食品安全办统一划定。参加咨询服务活动的单位:市市场监管委、天津海关、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粮食和物资局、市科协、天津食品集团、市食检院和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河西区政府及区有关部门,市食品工业协会、市烹饪协会、市乳品协会和大桥道食品有限公司、康师傅控股等企业代表。
各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执法部门着执法服装),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并结合各自实际,突出工作亮点和特点,自行印制宣传资料、宣传品带入活动现场。参加咨询的工作人员于9月2日上午8:30入场准备完毕。
3.各市级单位。按照本单位宣传周活动安排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
(二)区级层面。各区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和特色,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好本区域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协(学)会,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和媒体记者的诚信从业、科普宣传、技能培训等主题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作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重要平台,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推动形成共治共享格局。
(二)加强领导。要建立起各级食品安全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同步部署疫情、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三)增强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宣传思路和方式方法。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四)严肃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五)及时总结。请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2022年9月25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总结及照片、视频等活动资料和情况统计表电子版报市食品安全办,重要活动信息随时报送。
附件:1.市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主要活动安排
2.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标志(阳光下的盘中餐)
3.2022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市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主要活动安排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2022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开展本区域、本部门宣传活动。
一、市食品安全办(市市场监管委)
1.举办2022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定于2022年9月2日(星期五)上午10:00—11:30,在天津万象城(河西区乐园道9号),举办2022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宣介和推广食品安全宣传小程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媒体平台,推出食品安全宣传小程序(手机游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3.制作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片、最美食安人宣传片,在媒体平台展播,宣传我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成果,展示食品安全工作者风采,弘扬食品安全正能量。
4.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访谈活动。与中国食品安全网合作,组织市市场监管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天津海关等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访谈。宣传我市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有效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提振公众消费信心。
5.开展食品安全培训。举办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题研修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以及对大型连锁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活动。
6.深化“守查保”专项行动。召开2022年第三期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督查、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网红餐厅”专项检查等活动,将“守查保”专项行动引向深入,保障全域全年食品安全。
7.推广外卖餐食“智能封签”。在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区试点启动“智能封签”,以短片、情景剧等形式大力宣传推广。
8.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专项活动。围绕群众关心和需要“你点我检”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在较大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你送我检”快速检测活动。
9.组织食品经营者专题座谈会。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讲解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10.开展食品安全执法宣传活动。在大型商超等消费聚集场所,向群众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展示不合格和假冒食品,提升消费者识假辨假的能力。
11.推广宣传“祥说莹论”专家品牌。围绕监管执法、普法宣传、食安校园以及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祥说莹论”推出系列科普视频,广泛宣传普及食安常识。
二、市委网信办
12.矩阵式宣推“食品安全宣传周”。依托媒体矩阵,组织中央新闻网站天津频道、属地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平台、政务新媒体全网集中推送食品安全相关稿件,形成食安正面宣介的强大声势。
13.开展食安网评引导活动。依托“网信天津”新媒体矩阵,突出参与互动,突出正能量,组织网评力量转发、推送市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稿件,网络名人开设、创作优质帖文,专家学者、好网民围绕食品安全撰写网评文章,网评员及时跟评,营造良好的食安网宣氛围。
三、市教委
14.组织召开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部署会。部署开展自下而上的学校食品安全秋季自查、检查和督查活动,规范校外配餐管理,保证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15.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论坛。邀请部分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就鼓励引导校内办食堂、构建中央厨房+校内热加工点供餐模式、校外配餐管理等主题进行研讨,积极为食安校园建言献策。
16.引导师生家长参与校外配餐管理。各中小学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配餐选用明白纸等形式,大力宣传我市配餐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邀请师生家长参与投票确定配餐企业。
17.组织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组织各高校和区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微信群、校内通、学校网页、校内公开栏、黑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增强学生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18.开展“走进一线,亲身体验”宣传教育活动。邀请学生社团、学生代表以及学生家长走进学校食堂,参与供餐过程管理,亲自参与分餐、助餐等活动,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的意识。
19.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宣传报道。利用天津教育报、天津教育官方公众号等教育有关媒体,积极宣传我市关于学校食堂管理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培训。宣传培训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GB/T 33300-2016),提高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参训数量比例,增强企业食品安全意识。
21.组织食品安全交流调研。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组织天津食品工业企业到先进地区先进企业学习考察,对标对表找差距,学习优秀管理经验,提升我市食品行业管理整体水平。
五、市公安局
22.组织公安部门专场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曝光典型案例,凝聚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23.组织开展集中销毁活动。集中统一销毁一批假烟、假酒、假冒伪劣食品,向人民群众展示天津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的决心和成果。
24.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和“昆仑2022”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学习强国、政法报等各种新闻媒介平台,全面展示公安机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成效。
25.组织开展食品打假研讨会。建立完善警企协作打假机制,凝聚社会共识,推动法治完善,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六、市司法局
26.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普法。利用“天津司法”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平台,持续发布有关食品安全科普常识等相关内容;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窗口单位利用直接接触群众优势,在服务大厅突出宣传警示标语,传播科学的食品安全理念。
七、市规划资源局
27.开展食用林产品知识宣传。印制并发放食用林产品宣传材料,到食用林产品种植集中区域与种植户开展现场宣传活动。
八、市生态环境局
28.组织各涉农区生态环境局做好《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科普图册》宣传工作。
九、市交通运输委
29.在机场、铁路、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等重点行业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海报等平台播放宣传片、展示主题标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十、市农业农村委
30.举行“春风万里、绿食有你”绿食食品宣传月活动。连线绿色食品企业、基地,挖掘绿色食品品牌内涵和价值,讲述绿色食品品牌故事,树立绿色食品品牌形象。借助“百名专家服务千家万户种养殖场户”、全域科普宣传等活动,持续开展多层次线上线下宣传,助力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
31.组织第三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暨2022年天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
32.组织开展“三夏”农业领域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接受农民朋友咨询,指导依法生产、守法经营。
33.组织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宣贯线上培训班。围绕绿色食品现场检查、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绿色食品的标志管理、证后管理等内容,组织对各涉农区绿色食品工作人员、农技管理人员、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主体开展培训。
34.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走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增强消费者对政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营造人人关心农产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十一、市文化旅游局
35.组织各星级饭店开展学习培训。围绕“食品安全是服务质量的底线,没有食品安全又何谈服务质量”,培训食品加工流程的卫生管理,提高企业员工岗位技能水平。
36.组织文旅系统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排查系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立即整改,确保食品安全。设置食品安全专栏和安全微信群,及时向企业传送食品安全知识,张贴食品安全宣传画,提高企业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十二、市卫生健康委
37.举办食品安全大讲堂。利用“健康大讲堂”资源,在电视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现场讲座,提高居民对于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和控制措施的科学知识。
38.开展大众媒体宣传。开设食品安全宣传周专栏专题,利用“天津疾控”公众号等媒体宣传常见食源性疾病防控、正确看待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知识,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教育,指导消费者合理选购食品。
39.设计制作食品安全宣传工具包。设计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海报素材包、制作科普宣传动画下发各区,内容包括食品安全要点、家庭食品安全注意事项、正确认识含铝添加剂等方面。
40.举办食品安全讲座。针对学校食堂、集体配送餐企业等开展针对性食品安全知识科普讲座,内容包括常见食源性疾病、食品规范加工操作等内容。
41.组织开展“五进”活动。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利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座谈等形式,走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宣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 31651-2021)。
十三、市人民检察院
42.开展检察机关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以《食品药品犯罪司法实务问题研究》为题,对全市检察机关经济犯罪部门的检察官开展业务培训。结合校园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组织市检察院干警参观校园配餐企业,指出配餐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并进行法治宣传和辅导。
十四、市高级人民法院
43.组织“公开庭”。通过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的公开开庭、公开宣判、庭审直播、召开观摩庭等方式,有效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
44.组织法院系统食安宣传活动。各级法院通过诉讼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食品安全标语及警示,提示提醒遇有危害食品安全不法行为及时寻求司法保护。通过新闻媒体、各种新媒体等方式,发布典型案例、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专业知识。法官深入街道、社区居委会、农村进行食品安全法治宣传,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
十五、天津海关
45.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年以来天津口岸进出口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天津海关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典型案例。结合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以贴合生活实际的内容案例为重点开展以案普法工作。
46.开展“食品安全企业行”活动。在业务大厅设置展板宣传、发放进出口食品安全资料、接受现场咨询;利用查验、监管、稽查、核查等工作时机,向工作对象广泛开展诚信从业、科普知识宣传;利用线上或线下形式对广大进出口食品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宣讲培训会,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47.开展“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在生态城宝龙广场、东疆亲海公园、海博社区、瞰海轩社区等开展现场活动,宣传“冷链食品安全”、“食品标签标识”等。在天津SOS儿童村开展食品样品捐赠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十六、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铁路办事处
48.组织铁路食品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在“津铁疾控”公众号开设食品安全专题板块;在辖区窗口单位、天津西站候车室等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食安宣传片;在高铁列车上向乘车旅客发放宣传册,在餐吧区讲授食品安全知识及风险点;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等多形式宣传活动,向旅客、铁路职工及商户从业人员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十七、市粮食和物资局
49.组织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宣传周主题,组织专家开展咨询服务,现场问答互动,让更多人了解并参与粮食质量安全。
十八、市供销总社
50.组织供销系统食安宣传。市供销社系统所属的大卖场、综合超市和零售网点,通过印制发放宣传册、卖场醒目大屏幕播放食品安全内容、悬挂食品安全标语横幅、设立食品安全咨询柜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
51.推动可追溯体系建设。在全系统新建超市和零售终端推广宝坻区社劝宝超市公司商品可追溯体系建设经验,逐步改造提升原有商业网点的可追溯体系设施,构建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十九、天津食品集团
52.开展消费者走进食品集团活动。邀请广大消费者进入海河、迎宾、王朝、利民等工业旅游企业以及绿色世界观光园、红光公司采摘园等农业观光基地,组织学生团、老年团到集团农业生产基地开展研学、参观等活动,了解食品集团放心农产品、食品的生产过程,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体验美好新生活。
53.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通过食品集团系统企业食品安全培训、“走进直播间”、“科普日”“食品安全校园行”等活动,增强集团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
二十、市科协
54.开展健康中国,营养先行——全民营养周系列活动。天津市营养学会紧密结合《健康天津行动之——合理膳食行动》、《天津市国民营养计划》等重大规划部署,推出“营养周惠选行动”等系列线上线下活动,组织专家、学者解读2022新版膳食指南,普及营养知识。
55.开展食品安全科普专项行动。在全国科普日期间,组织各级科协在食品生产企业、学校、农贸(集贸)市场、商超、餐饮企业、交通运输工具及场(站)、公园、文化场馆等公共场所,面向广大消费者和食品从业者,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
56.组织食品健康与安全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报告会。针对我国特色发酵食品生产中的关键科学问题、食品科学重大技术革新、平台化的新型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等,为食品健康产业及食品安全相关领域发展提供新思路。
57.组织食品安全专题报告会。围绕“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如何科学安全的存放食物”、“包装材料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等社会热点举办食品安全报告会,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十一、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
58.组织“共创食安新发展 共享美好新生活”暨“青春食安 健康生活”主题宣传活动。以“进社区、进学校”为主要方向,以集中宣传和线上宣传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提升广大青年食品安全意识。
附件2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标志(阳光下的盘中餐)
2022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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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走进”宣传次数/人数 | 走进田间地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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