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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2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0大类食品297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287批次,不合格10批次。
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4批次
(一)厦门市同安区秀佳小吃店的草本鲜卤猪头皮(加工日期为2022年6月1日),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厦门工学院颐膳堂的方形碟(消毒日期为2022年6月8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三)邵武市顺利菜馆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6月9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宏安泽(厦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筷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糕点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建新生烘焙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5月16日生产的榴莲酥,酸价(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恒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云霄建发分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三、食糖不合格1批次
标称厦门千禧郎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12月8日生产的赤砂糖,总糖分不合格、干燥失重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市同安区金嘉达副食品商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
(一)宁德市星侨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正公蟹(购进日期为2022年6月3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五四北路超市销售的明虾(购进日期为2022年5月19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三)莆田市涵江区蛙太大餐厅销售的牛蛙(购进日期为2022年6月7日),恩诺沙星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五、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晋江景峰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2月26日生产的调料加饭(加饭酒),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平市沐忆老乡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25期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第25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3、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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