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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购买盲盒将有年龄限制,盲盒经营者拟不得向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盲盒;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购买盲盒应先取得监护人同意。从16日起,《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这一征求意见稿,对此前曾引发社会热议的活体宠物盲盒、无人认领行李盲盒、盲盒与食品混搭销售诱导过度消费等问题,均一一给出了回应。
活体宠物、无人认领行李,能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吗?征求意见稿提出,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流通的商品或者禁止提供的服务,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或者提供。 药品、医疗器械、特殊化妆品、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无着快件、食品等在使用条件、存储运输、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等方面有严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
为了避免盲盒价格炒作,征求意见稿提出,盲盒经营者应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确定盲盒价格。 盲盒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实施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明明价格不高的商品,一入盲盒却“身价倍增”。针对此类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通过盲盒形式销售的,同一套系商品或者服务的成本差距不应过大。盲盒商品价格不应与同质同类非盲盒销售商品价格差距过大。
为了避免盲盒内装入“三无产品”,征求意见稿提出,盲盒经营者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产品标签、消费提示等方式充分告知消费者盲盒商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执行标准、性能、规格、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存储条件、安全警示、“三包”条款等关系商品质量的基本必要信息,标注的信息应真实、准确。
网购盲盒,能退货吗?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盲盒经营者通过充分告知提示,并经消费者确认后,以互联网形式销售的盲盒商品拆封后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但以全包形式销售整套系列商品,消费者拆封后要求整套退货的,经营者应依法执行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盲盒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或者与经营者明示不符的,应依法履行退货、更换、修理等义务,不得 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不得以“附赠品”“抽奖品”等借口免除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义务。
今年初,中消协就曾发文点名“肯德基DIMOO联名款盲盒”容易导致消费者为了获得限量款盲盒而冲动消费,并因超量购买造成无谓的食品浪费。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特别写入了“杜绝餐饮浪费”的内容。其中,食品经营者在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过程中使用盲盒商品开展促销活动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今后,买盲盒也将有年龄限制了。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盲盒经营者不得向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通过销售现场询问或者网络身份识别等方式,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盲盒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提示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购买盲盒应取得相关监护人同意。(记者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