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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消保委提醒:酒店住宿须“四注意”

发布时间:2022-07-30 14:35:52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出行选择酒店住宿向来是消费者的第一选择,但酒店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近日,毛先生反映:其在雉城街道某酒店住宿时,就因卫生间没有防滑垫导致在洗澡时滑到而滑倒受伤。同时,毛先生发现卫生间内也没有防滑提示。毛先生滑倒受伤不仅影响了工作,还支付了一笔医药费。因多次与酒店协商无果,于是毛先生向长兴县消保委投诉,请求帮助解决赔偿事宜。经过长兴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调查处理,最终在县消保委的主持下,使得该纠纷得到顺利解决。对此,长兴县消保委提醒:酒店住宿须“四注意”。

  

  一要注意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位。经营单位在做好服务管理同时,务必把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位。比如在酒店卫生间设置好防滑垫,同时张贴安全防范提示,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二要注意是否提供防滑垫。消费者在入住酒店,进入卫生间时须在留意是否有专门的塑胶防滑垫或者毛巾地垫等,如果没有可向酒店前台反映。同时对于酒店提供的拖鞋要确认是否有防滑功能,若没有可以询问酒店前台,以免在洗浴时滑倒。

  

  三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消费者应当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做好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在洗浴前应当铺好防滑垫;洗浴后进出卫生间都应小心,以免造成滑倒受伤,给自身安全带来伤害。

  

  四要注意投诉维权要及时。若在酒店内滑到受伤,应第一时间与酒店取得联系,同时进行就医。并保存好酒店消费、医院治疗发票等凭证,作为维权证据,及时向当地消保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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