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6月18日至6月29日,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第六届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奖现场评审和陈述答辩工作,对经过前期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等环节,入围的6家企业和15名个人进行了现场评审和陈述答辩。
现场评审和陈述答辩环节邀请知名质量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和“宁缺毋滥、质量至上”的原则,严格评审程序标准纪律,严把评审专业关、标准关和质量关。在为期8天的现场评审中,专家评审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奖管理办法》要求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自治区质量贡献奖评价准则》等规定,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民主评议和座谈了解等方式,对入围的自治区“质量奖”候选企业和“质量贡献奖”候选人进行深入细致的现场评审。重点评价企业在质量、品牌、技术、效益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以及个人在质量工作方面的成绩和影响力,并全面分析梳理企业和个人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优势和短板,为其深入开展质量提升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力求企业和个人通过申报自治区质量奖总结经验、巩固优势、查找不足、补齐短板。
现场评审结束后,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由质量强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行业技术专家和高校质量管理研究专家等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听取了6家企业和15名个人的陈述答辩。
为确保自治区质量奖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自治区表彰奖励办、财政厅、厅机关纪委联合成立了监督工作组,并向各评审组派驻了观察员对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客观性、保密性等进行观察监督。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奖包括“质量奖”和“质量贡献奖”,是政府对质量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在自治区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和个人授予的荣誉和奖励。每3年评选1次,每届“质量奖”,授奖组织不超过3个,“质量贡献奖”授奖个人不超过10名。自治区质量奖自2013年设立以来,已评选出5届,共有9家组织、34名个人获奖,树立了一批质量标杆,带动了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应用,有力地推动了质量强区建设。